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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关于所辖县(市)区局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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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axhu.com?m=article&f=view&id=96649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关于所辖县(市)区局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7-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关于所辖县(市)区局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关于所辖县(市)区局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20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所辖县(市)区原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并。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新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辽宁省辽阳县国家税务局、辽阳县地方税务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县税务局。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县税务局,办公地址为辽阳县首山镇腾飞路,邮政编码:111200,联系电话:0419-7574630;设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县税务局前进街办公区,办公地址为辽阳县首山镇前进街,邮政编码:111200,联系电话:0419-7776810。办税服务厅地址:辽阳县首山镇兴隆大街14-1号。办税服务厅电话:0419-3406701、0419-3406801。
  原辽宁省辽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辽阳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县税务局稽查局,临时办公地址分别设在辽阳县首山镇前进街、辽阳县首山镇腾飞路,邮政编码:111200,联系电话:0419-7776829、0419-7574647。原辽宁省辽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辽阳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立案检查的未结案件,统一由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县税务局稽查局承接,按照原检查范围继续办理,与原检查范围所列税种直接相关的税费一并处理。
  原辽宁省辽阳县国家税务局首山税务分局、辽阳县地方税务局首山分局整合,整合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县税务局首山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辽阳县首山镇朝阳街88-2号,邮政编码:111299,联系电话:0419-7170106;设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县税务局首山税务分局腾飞路办公区,办公地址为辽阳县首山镇腾飞路,邮政编码:111200,联系电话:0419-7574621。
  原辽宁省辽阳县国家税务局刘二堡税务分局、辽阳县地方税务局刘二堡分局整合,整合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县税务局刘二堡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辽阳县刘二堡镇开发区,邮政编码:111212,联系电话:0419-7167928、0419-2681001。
  原辽宁省辽阳县国家税务局兴隆税务所、辽阳县地方税务局兴隆分局整合,整合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县税务局兴隆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辽阳县兴隆台镇本街,邮政编码:111205,联系电话:0419-7776933;设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县税务局兴隆税务分局腾飞路办公区,办公地址为辽阳县首山镇腾飞路,邮政编码:111200,联系电话:0419-7574622。
  原辽宁省辽阳县国家税务局隆昌税务分局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县税务局隆昌税务分局,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宁省辽阳县国家税务局河栏税务所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县税务局河栏税务所,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宁省辽阳县国家税务局黄泥洼税务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宁省辽阳县国家税务局黄泥洼税务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宁省辽阳县国家税务局寒岭税务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宁省辽阳县国家税务局寒岭税务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县地方税务局寒岭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县地方税务局寒岭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县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一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县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一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县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二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县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二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二、原辽宁省灯塔市国家税务局、灯塔市地方税务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灯塔市税务局。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灯塔市税务局,办公地址为灯塔市文化街183号,邮政编码:111300,联系电话:0419-8586609;设国家税务总局灯塔市税务局兆麟路办公区,办公地址为灯塔市兆麟西路40号,邮政编码:111300,联系电话:0419-2727011。办税服务厅地址:灯塔市烟台街道金澜名邸A区文明街468号。办税服务厅电话:0419-8588657。
  原辽宁省灯塔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灯塔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灯塔市税务局稽查局,临时办公地址分别设在灯塔市兆麟西路40号、灯塔市文化街183号,邮政编码:111300,联系电话:0419-2727038、0419-8187988。原辽宁省灯塔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灯塔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立案检查的未结案件,统一由国家税务总局灯塔市税务局稽查局承接,按照原检查范围继续办理,与原检查范围所列税种直接相关的税费一并处理。
  原辽宁省灯塔市国家税务局佟二堡税务分局、灯塔市地方税务局佟二堡分局整合。整合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灯塔市税务局佟二堡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灯塔市佟二堡镇新兴街2号,邮政编码:111304,联系电话:0419-8566019。
  原辽宁省灯塔市国家税务局张台子税务分局、灯塔市地方税务局张台子税务所整合。整合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灯塔市税务局张台子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辽阳市文圣区尖山子村,邮政编码:111301,联系电话:0419-2761071;设国家税务总局灯塔市税务局张台子税务分局文化街办公区,办公地址为灯塔市文化街183号,邮政编码:111300,联系电话:0419-8585501。
  原辽宁省灯塔市国家税务局铧子税务分局、灯塔市地方税务局铧子分局整合。整合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灯塔市税务局铧子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灯塔市铧子镇吴家村临小小线主干道,邮政编码:111311,联系电话:0419-8146418;设国家税务总局灯塔市税务局铧子税务分局文化街办公区,办公地址为灯塔市文化街183号,邮政编码:111300,联系电话:0419-8585301。
  原辽宁省灯塔市国家税务局西马税务分局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灯塔市税务局西马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灯塔市新生村,邮政编码:111302,联系电话:0419-8322955。
  原辽宁省灯塔市国家税务局烟台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宁省灯塔市国家税务局烟台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灯塔市地方税务局烟台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灯塔市地方税务局烟台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宁省灯塔市国家税务局柳条税务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宁省灯塔市国家税务局柳条税务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灯塔市地方税务局古城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灯塔市地方税务局古城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灯塔市地方税务局西大窑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灯塔市地方税务局西大窑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灯塔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灯塔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三、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白塔区税务局。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白塔区税务局,办公地址为辽阳市白塔区解放路38号,邮政编码:111000,联系电话:0419-2891905;设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白塔区税务局暗渠街办公区,办公地址为辽阳市白塔区暗渠街52号,邮政编码:111000,联系电话:0419-2280593。办税服务厅地址:辽阳市白塔区南环街106-6号。办税服务厅电话:0419-2988958。
  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木鱼石税务所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白塔区税务局木鱼石税务所,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翰林府税务所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白塔区税务局翰林府税务所,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站前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站前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站前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站前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新华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新华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新华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新华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襄平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襄平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襄平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襄平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铁东税务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铁东税务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劳动街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劳动街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京都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京都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西关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西关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中华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国家税务局中华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一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一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二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二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东兴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东兴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南门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南门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卫国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卫国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胜利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胜利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跃进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跃进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文圣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文圣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武圣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白塔区地方税务局武圣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四、原辽阳市文圣区国家税务局、辽阳市文圣区地方税务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文圣区税务局。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文圣区税务局,办公地址为辽阳市白塔区新运大街164号,邮政编码:111000,联系电话:0419-3224501;设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文圣区税务局中华大街办公区,办公地址为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三段169号,邮政编码:111000,联系电话:0419-3223598。办税服务厅地址: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三段169号。办税服务厅电话:0419-3225346。
  原辽阳市文圣区国家税务局罗大台税务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文圣区国家税务局罗大台税务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文圣区地方税务局罗大台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文圣区地方税务局罗大台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文圣区国家税务局河东新城税务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文圣区国家税务局河东新城税务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文圣区地方税务局河东新城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文圣区地方税务局河东新城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文圣区国家税务局小屯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文圣区国家税务局小屯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文圣区地方税务局小屯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文圣区地方税务局小屯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文圣区国家税务局庆阳地区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文圣区国家税务局庆阳地区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文圣区地方税务局庆阳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文圣区地方税务局庆阳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文圣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一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文圣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一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文圣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二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文圣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二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五、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国家税务局、辽阳市太子河区地方税务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太子河区税务局。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太子河区税务局,办公地址为辽阳市青年大街5段71号,邮政编码:111000,联系电话:0419-4227070;设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太子河区税务局八一街办公区,办公地址为辽阳市白塔区八一街132号,邮政编码:111000,联系电话:0419-4122494。办税服务厅地址:辽阳市青年大街5段71号。办税服务厅电话:0419-4227038。
  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国家税务局祁家税务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国家税务局祁家税务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地方税务局祁家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地方税务局祁家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国家税务局铁西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国家税务局铁西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地方税务局铁西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地方税务局铁西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国家税务局沙岭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国家税务局沙岭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国家税务局繁荣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国家税务局繁荣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地方税务局望水台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地方税务局望水台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地方税务局太子河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地方税务局太子河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一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一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二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太子河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二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六、原辽阳市宏伟区国家税务局、辽阳市宏伟区地方税务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宏伟区税务局。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宏伟区税务局,办公地址为辽阳市宏伟区汇商路14号,邮政编码:111003,联系电话:0419-5960800;设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宏伟区税务局汇商路办公区,办公地址为辽阳市宏伟区汇商路22号,邮政编码:111003,联系电话:0419-5373008。办税服务厅地址:辽阳市宏伟区荣华街98号。办税服务厅电话:0419-5375360。
  原辽阳市宏伟区国家税务局曙光税务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宏伟区国家税务局曙光税务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宏伟区国家税务局汇商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宏伟区国家税务局汇商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宏伟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宏伟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宏伟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宏伟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宏伟区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宏伟区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宏伟区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宏伟区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宏伟区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宏伟区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宏伟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宏伟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七、原辽阳市弓长岭区国家税务局、辽阳市弓长岭区地方税务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弓长岭区税务局。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弓长岭区税务局,办公地址为辽阳市弓长岭区雷锋街20-2号,邮政编码:111008,联系电话:0419-5613006;设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弓长岭区税务局安土路办公区,办公地址为辽阳市弓长岭区安土路12号,邮政编码:111008,联系电话:0419-5809800。办税服务厅地址:辽阳市弓长岭区安土路12号。办税服务厅电话:0419-5809816。
  原辽阳市弓长岭区国家税务局苏安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弓长岭区国家税务局苏安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弓长岭区地方税务局苏安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弓长岭区地方税务局苏安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弓长岭区国家税务局安平税务分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弓长岭区国家税务局安平税务分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弓长岭区地方税务局安平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弓长岭区地方税务局安平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弓长岭区地方税务局汤河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弓长岭区地方税务局汤河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原辽阳市弓长岭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弓长岭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八、原辽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辽阳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辽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辽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地址为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5段71号,邮政编码:111000,联系电话:0419-4225855;设国家税务总局辽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民主路办公区,办公地址为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108号,邮政编码:111000,联系电话:0419-2281101。办税服务厅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5段71号。办税服务厅电话:0419-4125688。
  原辽阳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开发区税务所暂挂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开发区税务所办公区临时标识牌,办公场所地址不变。
  九、上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税务机构的行政、业务印章(暂不包括财务印章,下同),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个税务机构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十、上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个税务机构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十一、上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个税务机构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行政相对人等对新税务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十二、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原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个税务机构业务,实行“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涉税费业务“一键咨询”。
  十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原规定需要向原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个税务机构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向新税务机构提供一套;按原规定需要在原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个税务机构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向新税务机构申请一次。
  十四、上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十五、上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十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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