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8.9.30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组建了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以下简称“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一稽查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二稽查局”)。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并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组建的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108号,邮政编码:111010,联系电话:0419-2255013。
新组建的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辽阳市白塔区解放路36-4号,邮政编码:111000,联系电话:0419-2250766。
新组建的第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108号,邮政编码:111010,联系电话:0419-2255998。
新组建的第二稽查局办公地址为:辽阳市宏伟区汇商路22号,邮政编码:111003,联系电话:0419-5317286。
二、第一税务分局承接原辽阳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职责。
第二税务分局承接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公区承担的所有业务和工作职责。
第一稽查局承接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区的未结案件。承担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白塔区税务局、文圣区税务局、灯塔市税务局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第二稽查局承接中国税务原辽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区的未结案件。承担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太子河区税务局、宏伟区税务局、弓长岭区税务局、辽阳县税务局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三、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一稽查局和第二稽查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本公告自2018年9月3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