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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或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一致的,就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如果存在税会差异的则就需要纳税调整。
企业收到股息,在会计处理方面,有两种可能:1、不计入当期损益;2、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收到股息,在税务处理方面,有两种可能:1、需要确认应税收入;2、需要确认应税收入,但是可以免税。
例如:
1、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年度应分配的股息,会计上需要确认损益,税务上也有作为应税收入,因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对境内居民企业(非上市)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税务上可以免税,会计上需要确认投资收益的,则需要进纳税调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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