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训是企业普遍认可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生产一线员工可以边工作、边培训,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工作岗位上完成培训,企业还可以申领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培训和发放员工工资。该补贴政策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目录 一楼:“以工代训”的意思及补贴对象、条件、标准等 二楼:政策依据(人社局及部分省市政策) 三楼:热门问答 四楼:补贴申请流程(以深圳为例) 五楼:会计分录
一、以工代训到底是啥意思? 以工代训作为企业稳岗扩岗的一种形式,是指职工在工作岗位上以生产操作代替脱产培训的一种培训方式。企业可以通过"师带徒"、技术人员指导、集中授课、线上学习等方式自行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还可以向政府申领补贴。
二、补贴对象有哪些? 1、新吸纳劳动者的中小微企业。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以就业部门登记为准),由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2、生产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3、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补贴范围,扩展到大型企业。
举例来说: 1、**公司吸纳了贫困劳动力小张就业,通过银行代发工资,开展“以工代训”后**公司可向人社部门申请最高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共计500元/月*6个月=3000元; 2、州**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有厨师、服务员100名,均通过银行代发工资,开展“以工代训”后每月可向人社部门申领500元/月*100人=50000元,最长可补贴6个月; 3、**中小微企业可以组织2018年1月1日入职参保的一线员工开展以工代训,凭银行工资对账单上的人数申领以工代训补贴。
三、补贴条件和标准 1、新吸纳劳动者的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1)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吸纳四类重点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以就业部门登记为准;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同等享受本次政策。 (2)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发放至企业。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计算标准为:根据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吸纳四类重点人员人数,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以工代训补贴,每人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生产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2020年6月30日之前在市本级依法登记注册,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各类中小微企业。 (2) 困难企业认定标准是指企业2020年1至8月应纳税额总额较2019年1至8月应纳税总额同比下降的。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市本级依法新登记注册的企业直接列入补贴范围。应纳税总额以税务部门的数据为准。 (3)生产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发放至企业。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计算标准为:以2020年7月企业失业保险缴费人数为准,每人每月补贴500元,补贴期限1个月。
3、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以工代训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0年6月30日之前在市本级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大型企业。 (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认定标准是指企业2020年1至8月应纳税总额较2019年1至8月应纳税额总额同比下降的。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市本级依法新登记注册的企业直接列入补贴范围。应纳税总额以税务部门的数据为准。 (3)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发放至企业。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计算标准为:以2020年7月企业失业保险缴费人数为准,每人每月补贴500元,补贴期限1个月。
四、补贴的用途 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发放培训期间职工工资及生活补助等支出。
五、申报何时结束 以工代训受理截止期为2020年12月31日,补贴月份可延续至2021年6月。
六、如何申报以工代训补贴 (一)企业向所在地就业部门提交以工代训培训申报表、培训方案、以工代训参训学员承诺书、培训人员花名册、上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根据营业收入论证企业规模)、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备案。备案通过的,方可开展补贴性培训。 (二)组织培训。企业按照培训方案自行完成培训任务,并对职工进行考核。 (三)补贴申领。申领补贴的企业填写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申报补贴月份的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拨付培训补贴。
其他要求: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以工代训的,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登记失业人员身份认定由就业部门进行内部核查。因补贴资金来源于各级失业保险基金,九类行业的企业申报以工代训补贴是否需要参保条件,由县市人社部门根据各自资金承受能力和政策收益最大化进行确定。
七、注意事项 1.企业同时符合享受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生产困难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的,仅能选择一种方式申请。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三次培训补贴范围。同一企业同一职工不得重复申领以工代训补贴。
2.以下企业不列入补贴范围: (1)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石油及制品批发、烟草制品批发、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的企业。 (2) 2018年以来发生过偷逃税(费)行为,以税务部门核查结果为依据。 (3)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以信用办核查结果为依据。
3.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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