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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防范中的“走出去”企业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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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6 23: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ART 01
“走出去”企业境内税收风险

(一)走出去企业面临的常见税务问题

  不了解当地情况

  海外架构设计

  海外并购风险

  境外税收风险

  境内税收风险



(二)走出去企业需考虑的税务风险

实际管理机构位于中国境内的境外公司可能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并就全部所得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中国居民或中国居民企业控制,无合理商业理由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境外公司,当年利润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1. 需满足税收协定中的居民认定条款及“利益限制条款“
2. 当地的反避税政策

1. 需满足税收协定中的居民认定条款及“利益限制条款“,方可适用税收协定优惠。
2. 当地的反避税政策对税收协定待遇适用性的限制。

(三)走出去”企业境内税收风险的产生

  特点

由于国际税制的变化、各国税法的差异、各国税务当局管理力度的不同以及“走出去”企业对境外环境的不适应,企业在境外的项目所在地会面临诸多税收风险,必须予以重视和防范。

“走出去”企业的税收风险不仅仅来自于境外,境内同样也存在税收风险,不过实践中境内风险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

为了保护自身的税收利益,各国对跨国纳税人的监管越来越紧,管理制度越来越严格,管理措施越来越丰富,技术手段越来越先进。

  境内税收风险

  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不履行申报的基础遵从义务

  搭建复杂的组织结构


公司之间的这种交易性质本身使得正确确定公司之间的交易价格时应当考虑更多因素,譬如:


PART 02
关注跨境关联交易

(一)什么是跨境关联交易

“走出去”集团内实体之间免不了会发生交易,这种交易称为关联交易。如果关联交易发生于跨境的实体之间,例如境内母公司和境外子公司之间,由于涉及到的两个国家的税制不同,跨国集团企业通过人为调节关联交易价格将利润转移到税负较低国家可以实现避税。

为此,OECD发布了《跨国企业与税务机关转让定价指南》,《指南》要求转让定价遵循独立企业原则:

“当两个关联企业之间商业或财务关系的条件不同于独立企业之间商业或财务关系的构成条件,并且由于这些条件的存在,导致其中一个企业没有取得其本应取得的利润,则可以将这部分利润并入该企业的所得,并据以征税。”

(二)关联关系的确定

  股权关系

  资金借贷关系

  特许权关系

  控制关系

  任命或者委派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类型

A. 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

B. 金融资产的转让

    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股权投资、 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C. 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

D. 资金融通资金

    包括各类长短期借贷资金(含集团资金池)、担保费、各类应计息预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E. 劳务交易

(四)为了避免转让定价风险,企业应做好五项工作


做好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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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联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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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转让定价同期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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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转让定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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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预约定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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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应对税收风险

【工作一】境外上市税收风险自查

1、自查风险点:

  风险点一:董事高管薪酬涉税风险

  风险点二:股权激励涉税风险

  风险点三:股息红利涉税风险

  风险点四:股权转让涉税风险

2、自查工作要求:

自查完成后需在税务局规定的时间内(如,某税务局要求2019年对走出去企业进行自查,并要求2019年9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所报送以下材料

(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外文资料需同时提交翻译件):

(一)《“走出去”企业境外上市税收风险自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报送;

(二)境外上市公司2018年度年报及附注。

【延伸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走出去”企业风险自查工作通知》

【工作二】境外投资及所得风险自查

1、自查风险点:

  风险点一:“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报告

  风险点二:“走出去”企业境外所得纳税申报

  风险点三:受控外国企业股息所得纳税申报

2、自查工作要求:

如,某税务局要求2019年对走出去企业进行自查,并要求2019年9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所报送以下材料

(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外文资料需同时提交翻译件):

(一)《“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及所得风险自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报送;

(二)境外被投资企业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延伸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走出去”企业风险自查工作通知》

【工作三】境外承包工程风险自查

1、自查风险点:

  风险点一:境外所得未进行纳税申报或境外所得申报错误

  风险点二:境内列支境外成本费用

  风险点三:未享受协定待遇风险

2、自查工作要求:

如,某税务局要求2019年对走出去企业进行自查,并要求2019年9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所报送以下材料

(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外文资料需同时提交翻译件):

(一)《“走出去”企业境外承包工程税收风险自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报送。

【延伸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走出去”企业风险自查工作通知》

【工作四】应对中国籍员工“走出去”个税问题

1、常见问题:

  工资全部境外发放,国内是否需交税?

  境外收入境外也交了税,一份收入交两遍税?

  谁负有申报义务:企业还是个人?

【管控关联交易风险】


  进行转让定价可比性分析,通过正常化和模拟化分析来还原真实的收入和费用成本,进而进行有效的盈利质量对比分析。

  在股权交易协议的条款设置上寻求保护,对并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额外税务风险和成本进行控制。

  密切关注OECD最新的《转让定价指南》及各国出台的相关法规,并以此为依据对关联交易进行仔细梳理、合理筹划和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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