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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智俱乐部] 间接税浴火重生(一)--美国的销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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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0-5-28 10: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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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Taxmasters
标题: 间接税浴火重生(一)--美国的销售税
作者: Patrick Zhao
发布时间: 2020-04-07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j5-KoyHf6PmoxTWEr5JY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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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8-13 17:4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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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间接税,就是纳税人和负担者分离的各个税种,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与之相对,直接税也就是所得税近代才出现。由于“多赚多缴”的累进性质,所得税受发达国家所推崇,发展迅猛,不到200年时间内占据了税收收入的大半。但是风水轮流转。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数字化,所得税易于逃避的弱点被跨国公司利用到了极致,这种背景下间接税又强势回归。本系列文章就来聊聊境外间接税的那些事。

所有间接税都是消费者最终负担。目前主流的间接税根据纳税人不同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我们熟悉的增值税,在生产和流通各个环节缴纳,纳税人遍及全链条;另一类是销售税,在最后一个环节即零售环节缴纳,纳税人为最终的零售商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两者之中,增值税后来居上,包括我国在内的亚洲大部分地区、欧盟国家等都采用增值税。销售税已经退日渐西山,如今美国还在采用销售税。

美国的销售税全称是“销售和使用税”。一般而言,销售税是对零售有形动产和提供某些服务所征收的一种税。使用税是对销售税的一种补充,其通常针对纳税人在所在州以外购买应税项目并带入所在州使用、贮存或消费的行为征 收。通常一项应税交易或者被征收销售税,或者被征收使用税。一些州允许本州税收居民就相关应税项目在其他州已缴纳的销售税用于抵免其应在本州缴纳的使用税。


这些规定看起来很美,执行起来有难度。虽然销售和使用税都是最终消费者负担,但是指望广大消费者个人去交使用税那是不现实的(如果那样岂不成了直接税?),即使人民的纳税意识极大提高,那征管成本也受不了。因此,操作中都是要销售企业代收,所以使用税无从谈起,实际上只剩下了销售税。美国的销售税是州税,各州自定税率( 税率4%到 9%不等),涉及终端消费的货物和服务。目前,全美国共有 45 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设置了销售税,销售税已成为州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

我们的观念中,商家交税,不管是现在增值税还是当年的营业税,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美国的商家不这么看。他们觉得销售税是代收的,自己从消费者手中收取,交给各州税务局。平时消费者去商场或者餐馆消费后,付款时拿到的小票上写得清清楚楚价款多少、税款多少。商家和消费者都明白,税款是消费者负担的,由商家代收转交税局的。商家觉得代收税是替各州尽义务,这个义务是有前提的,也是可以讲条件的。传统的零售和服务企业在本地经营本地缴税无话可说,而那些“新业态”做跨州销售的,就跟各州讲条件了。


早先出来讲条件的是邮购企业,个别邮购企业和州政府打官司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其中最两个著名的官司,一个是Quill公司诉北达科塔州,一个是National Bellas Hess公司诉伊利诺伊州税务局。脑补一下,法庭上对质场景是这样的:

原告:法官大人,我们是跨州经营的邮购企业,不在被告的地盘上经营,被告强迫我们代收销售税,道理何在?

被告:被告从我们州赚钱就该交税,这有错吗?

原告:法官大人,被告搞错了。销售税纳税人是消费者,商家只是代收,是尽义务。我们在被告的地盘上一没有员工,二没有场所,三没有享受被告任何服务,哪来的义务代他收税?

被告:法官大人,原告向我们州的消费者邮递广告,从我们的消费者收钱,怎能说没有享受我们的服务?难道货物不经过我们的公路,机场,不受我们州警察保护?

原告:法官大人,被告这是强词夺理。我们邮购企业,货物是邮局送到顾客手中的,这和消费者开车到别的州买货一个道理。消费者开车到别的州买货,回到他们地盘上消费,按理说要交使用税。但是他们什么时候交过?也没见他们跨州向商家追缴过。现在让我们来代收税,这不公平。

以上纯属于演绎,请勿较真。总之联邦法院出于鼓励跨州商业活动的目的,支持邮购企业的主张,即在没有实质性联结的各州不应代收税。所谓实质性联结,当时就是指人员和场所。这就带来个问题,如果邮购公司在不征销售税的州营业,在征税的州不设立营业场所,不就可以避免销售税了吗?这种情况联邦法院当然知道,但那是各州自己的问题,联邦政府只管维护各州之间的团结和稳定,权衡下来还是发展州际商业更重要。再说邮购企业能有多大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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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世事变幻,现在到了电商时代,跨州交易额巨大,销售税流失就无法忽视了。各州又开始旧事重提。南达科塔州通过了一个法案,要求在本州销售的即使在本州没有营业场所,只要一年内州内销售超过10万美元,或者州内销售交易超过200笔,就要收取和缴纳销售税。电商Wayfair公司不服,官司打到联邦法院。联邦法院与时俱进,这次推翻前例,改为支持州政府一方,于2018年6月21日裁定支持南达科塔州。该案件之后,美国所有电商公司跨州销售都要在顾客所在州交税了。

联邦最高法院态度来个180度大转弯,这是为了什么?且听人家的判词。打官司双方都是为了钱的,但是法官从来不谈钱,谈情怀,啊不对,谈公平。当初判邮购公司不需要代收税是出于公平,如今判电商公司应当代收税也是为了公平。当初说不让邮购公司代收税是为了避免歧视跨州销售,如果说电商公司应当代收税是为了避免电商公司逃税从而对别的零售商不公平。毕竟现在技术那么发达,电商公司很容易远程销售,在所有征收销售税的州都可以不安置人员不设置营业场所。所以实质性联结的标准要放宽,一旦达到一定交易量就该认定为构成实质联结,要代收税。总之,公平这件事怎么说怎么有理,起决定作用的还是钱的考量。审判期间有41个州、两个区域再加上和哥伦比亚特区联名向联邦最高法院请愿,叫苦说要不放开手脚大家都得饿死。洋洋洒洒说了几十页,这个是最关键的。

Wayfair案还有一个重大意义,就在于无意间维持了目的地原则。前文说过,不管增值税还是销售税,都是最终消费者负担的,在最终消费地交税天经地义。但是出于征管方便的考虑,都是零售商在其营业活动所在地代收代缴的,如此以来大家忘记了本来应当在最终消费地缴税的。这一点不光是针对美国境内的跨州销售很重要,对于跨国销售也很重要。Wayfair案之前,联邦法院出于其它方面的考虑没有维护目的地州的征税权。Wayfair案之后,开始回到了正确的轨道。这一点意义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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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3 11: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地产业各环节涉税风险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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