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社局
关于印发《武汉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劳社[2005]62号
各区劳动(保障)局,市属各社保经办机构、机关各处(室):
现将《武汉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照此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认真抓好扩面征缴工作的落实,圆满地完成扩面目标任务。
武汉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集能力,根据省人民政府4月30日召开的“全省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研究制定武汉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一、扩面征缴工作的范围及对象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范围及对象是全市范围内应参保未参保的单位和职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重点对象为:养老保险:非公有制企业、大专院校所属企业、餐饮娱乐行业、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等。
医疗保险部、省属在汉单位及大专院校、事业单位、困难企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
失业保险:学校、卫生等事业单位、各工业园区中的新建企业、劳务派遣人员和委托职业介绍中心、人才交流中心承办劳务代理的灵活就业人员、改制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关系接续等。
工伤保险:高风险企业,如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建筑业、采矿业等。
二、扩面征缴工作目标
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全市2005年社会保险扩面新增参保人数63万人。其中:养老保险扩面任务为20万人;医疗保险扩面任务为20万人;失业保险扩面任务为5万人;工伤保险扩面任务为18万人。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包括远城区)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表1。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专班,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具体实施。专班由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尹海香同志负责,成员由市基金结算中心、医疗保险中心、失业办、监察大队、局办公室、养老保险处、 医疗保险处、工伤生育保险处、失业保险和就业处、政策法规处、劳动关系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基金结算中心。
四、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中旬-5月底)
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刊登公告、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传日等多种形式,使社会各界、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全面了解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营造重视支持扩面征缴工作的社会氛围,为扩面征缴工作打下良好的舆论基础。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扩面征缴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扩面征缴工作方案,部署扩面征缴工作,并将方案报送市基金结算中心。
(二)扩面征缴实施阶段(6月~9月底)
1.统计调查、摸清底数。从6月份开始,各单位对辖区所有用人单位及用工情况进行摸底,同时结合工商、税务年审、社保稽核等工作,对本辖区参保情况进行排查摸底。摸底方法:一是依靠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如: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户名单,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工商登记注册资料,编制管理部门提供的事业单位及社会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依靠街道劳动保障站提供的所辖街道情况,确定辖区底数。
2.登记发证,核定基数。各险种的登记工作都集中到各社保处(含东湖分局)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新参保户应按规定办理各险种的统一登记;已参加某一险种,按规定应参加其他险种的,由社保处协调办理统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后,应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建立健全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库,准确核定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对已参保单位进行核查,检查是否按规定全员参保,是否如实申报缴费基数,是否足额缴费。
(三)检查督促,稽核监察阶段(10月—11月底)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按照规定参保的单位名单报市劳动监察大队,由市劳动监察大队集中开展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还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四)检查考评,总结验收阶段(12月)
12月份,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专班将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 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年底,还要过行总结表彰,将扩面征缴的实绩与奖励直接挂钩,对扩面征缴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予以奖励;对没有完成扩面征缴工作目标的单位予以批评并相应处罚。
五、扩面征缴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扩面征缴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应主动向区政府汇报扩面征缴工作情况,积极寻求各区政府的支持,确保完成扩面征缴目标任务。要依据“社会保险覆盖无禁区,参加社会保险无例外”的原则,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二)加强宣传。除市局统一组织的扩面征缴宣传活动外,各区局、各单位还应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开展一些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把宣传活动贯穿始终。市局扩面专班和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应不定期出工作简报,及时反映扩面征缴工作中的工作动态、典型事例子,总结和推介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部门联动。今后的扩面征缴工作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体,各单位应各负其责,主动配合,合力推进,并注重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扩面征缴工作要注重部门联动,信息互通。
(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把扩面征缴工作当作今年的头等大事,各险种要结合各险种的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强化扩面措施,确保扩面征缴工作落实到位。
1.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加强领导,建立工作专班,抽调专人负责扩面征缴的日常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5月20日前报送市基金结算中心。
2.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扩面数据月报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报送《武汉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度表》(见附表2)。12月底,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扩面征缴工作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基金结算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