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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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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湖北人社局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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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 |
湖北人社局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5-05-11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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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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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社局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143号)的规定,现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2.10%下调至1.85%。
二、从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5%下调至3.2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下调至3.75%。
2015年5月11日(含5月11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 2015年5月1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贷款利率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自2016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执行。
三、从 2015年5月11日起,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附件: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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