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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陕地税办发[2007]24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征询改进税收服务意见建议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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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文件编号: 陕地税办发[2007]24号
文件名: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陕地税办发[2007]24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征询改进税收服务意见建议活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7-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征询改进税收服务意见建议活动的通知
陕地税办发[2007]24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征询改进税收服务意见建议活动的通知
  陕地税办发[2007]24号
  全文有效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吸纳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改进和加强税务管理,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征询改进税收服务意见建议的活动。现将本次活动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对象
  本次征询意见主要是面向全省重点纳税户和纳税人,由各设市县地税局自行确定有代表性的一些行业和个人(市以下单位可包括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二、活动时间安排及相关内容
  第一阶段,2007年7月下旬至7月底为征询意见发放阶段。省局将统一印制的《关于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征询改进税收服务意见建议的函》(以下简称征询意见函)和《关于对地税机关征询意见建议的复函》(以下简称意见建议复函)各1万份按管户数量比例分别发放给各设区市地税局和省局直属机构(发放数量见附件1),由各级地税机关发放给意见征询对象。为方便纳税人,意见建议复函和含邮资的信封统一由省局印制。
  第二阶段,2007年8月上旬为意见反馈阶段。各级地税机关应督促各征求意见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意见建议复函认真填写后寄回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同时做好发放备案工作,认真填写征询意见函发放备案表(附件2)。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发放备案表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至省局征管处ftp上传目录。
  第三阶段,2007年8月中旬为意见收集和整理阶段。届时省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所征询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分析总结,对于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建议,省局将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进而不断加强税务管理服务。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大干部要知悉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征询对象的动员工作,确保征询意见函逐份分发到征询意见对象手中,并做到有效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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