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12
  • Tax100会员 33640
查看: 902|回复: 0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地税函[1997]66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硅石适用单位税额的批复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450
2020-8-6 12: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陕地税函[1997]66号
文件名: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地税函[1997]66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硅石适用单位税额的批复
发文日期: 1997-06-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硅石适用单位税额的批复
陕地税函[1997]66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硅石适用单位税额的批复
  陕地税函[1997]66号
  全文有效
  商洛地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石英砂、硅石如何适用资源税额的请示》(商地地税发[1997]73号)收悉。经了解硅石与石英石(石英砂、硅砂)为同一种矿产品。《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中确定中英砂资源税单位税额为3元/吨,硅石资源税单位税额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按3元/吨执行。
  此复。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