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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国税函[2011]107号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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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陕国税函[2011]107号
文件名: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国税函[2011]107号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3-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国税函[2011]107号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国税函[2011]107号
  全文有效
  2011.3.16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方便纳税人自主履行纳税义务,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106号)的要求,省局结合我省实际,在征求各业务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对总局发布的涉税文书进行了完善和充实,制作了我省国税系统的《纳税人常用文书填写范本》。现将文书范本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范涉税文书填报工作的重要性
  涉税文书是税务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处理税务事宜、交流信息而对行政相对人使用的文字、表格等记录材料。它是根据税收征管规程的要求,记载和传递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主要载体,是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防范执法风险的法律文书。规范涉税文书范本,保障纳税人正确填报各类涉税文书,是税务机关的职责,也是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举措。
  二、认真落实涉税文书填报工作
  各单位要本着低碳环保和经济实用的原则,加快电子办税步伐,逐步减少纸质涉税资料的使用。各级国税机关应尽快将《纳税人常用文书填写范本》中所列文书样本及填写规范的电子文档置于门户网站和自助办税设施供纳税人免费下载使用。各单位要根据纳税人数量及办税需求及时印制所需文书,置于办税服务厅和税务所(分局)等场所供纳税人免费取阅参考填写。文书的电子文档应于2011 年3月底前统一下发到办税服务厅。
  附件:(略)
  1.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清册
  2.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表样
  3.纳税人常用文书填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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