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01
  • Tax100会员 33698
查看: 615|回复: 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粤地税办发[2003]31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8-2 13: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粤地税办发[2003]31号
文件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粤地税办发[2003]31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3-07-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的通知
粤地税办发[2003]31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的通知
  粤地税办发[2003]31号
  全文有效
  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沟通,畅通言路,经省局党组会议讨论同意,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沟通,畅通言路,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访原则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处理接访事项。
  把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依法、依理、依情、实事求是地解决来访者反映的问题。
  二、接访领导与对象接访领导为省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巡视员。
  接访对象为广东地税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和广大纳税人。
  三、接访时间与地点每月15日为领导接访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如当值局领导外出,由当值局领导商请其他局领导代替;机要秘书要提前一天上网公布当月负责接访的局领导。遇到重大接访事项,领导干部应随时接访。
  接访地点安排在省局办公大楼9楼3号会议室。
  四、接访内容
  (一)对税收和征管法律、法规、规章 和有关政策实施后的意见和建议。
  (二)纳税人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侵犯,当地税务机关解决不妥需要向省局领导反映解决的问题。
  (三)对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揭发检举。
  (四)对局里的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干部本人需要向领导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六)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领导出面接待处理的重大信访问题。
  (七)其他有关事项。
  五、工作程序
  (一)每年年底,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次年局领导接访计划。
  (二)接访采取候访方式,每月由一名局领导负责在接访日等候来访者。
  (三)机要秘书负责领导接访日的接待记录工作,并负责填写《接访情况记录表》,按照接访局领导指示及时向责任部门交办。
  (四)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局领导可给予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对需要责任部门进一步调查了解,研究处理的问题,接访局领导可提出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接访局领导可提出处理原则与思路,并交局长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讨论解决。
  (五)接访事项由责任部门按照接访局领导的指示或会议讨论的决定办理,一般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情况复杂的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
  六、督办反馈
  (一)责任部门应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来访人并反馈给机要秘书。不能按期办理的,应向机要秘书说明办理进度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
  (二)机要秘书负责接访活动的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收到责任部门的办理结果报告后,要认真审核,符合办结归档标准的,报接访局领导审阅同意后归档。不符合办结标准的,退回责任部门重新办理。
  (三)每年12月底,机要秘书要将全年局领导接访情况汇总,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交档案室归档。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关于实行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沟通,畅通言路,倾听机关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意见和呼声,省局制定下发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并于2003年11月起执行。
  按照接访日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04年2月16日(2月1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制度规定顺延)接访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访时间2004年2月16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
  二、接访地点省局大堂西侧局长接访室(在纳税人服务中心内)
  三、接访领导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陈家记同志
  四、接访对象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及广大纳税人
  五、陪同接访处室及人员税政一处、税政二处等处室负责同志陪同接访,其他处室至少留一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值班。
  六、其他事项(见附件)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