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4]167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4]167号
全文有效
2004年7月26日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70号)转发给你们,省局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反避税工作的认识
反避税工作是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保障税收公平和监控管理税源的重要手段,是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投资日益增多,公司集团内部不按独立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问题日渐突出,反避税工作形势日趋严峻。各地国税部门要从维护国家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反避税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提高对反避税工作的认识,更新观念,完善工作机制,重视基础信息建设,建立适合实际的规范、快速、高效的反避税管理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
反避税与审核评税、涉外税务审计三项工作虽各有侧重,但它们互相联系,互相交叉,都是对涉外企业实施有效管理、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的重要手段。各地国税部门要通过税收管理资源的共享与优化,加强反避税与其它征管工作的衔接与协调,大胆探索、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反避税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各市国税系统对反避税工作要统一集中在市局,实行专业化管理,负责涉外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监控、关联企业申报、关联交易额认定、避税嫌疑户筛选、基础资料搜集整理、反避税工作调查、审计、谈判、调整等工作。二是规范反避税工作的具体操作。1、抓好选案关。各市国税系统要结合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评税和税务审计等方面的资料,认真分析企业历年生产经营状况和关联交易类型,并与同类企业的可比信息进行对比,增强选案的针对性,提高避税嫌疑户选案质量。2、抓好审计关。各市要严格按《规程》要求,综合分析企业提供的资料,准确定性、审查关联交易定价真实合理性,积极寻找可比企业信息,全面加强对企业的职能(功能)分析、风险分析和财务分析,提高调查审计质量。3、抓好调整关。在充分收集和详细调查分析可比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对企业的调查审计情况、受控交易与非受控交易的差异及市场因素变化情况,结合各调整方法的不同特点和适用情况,合理确定调整方案。
三、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价格信息库
价格信息是反避税工作的关键所在。各级国税系统要结合实际,拓宽信息来源渠道,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数据,建立适合本市工作需要的反避税信息资料库,更好地为反避税工作服务。
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征管信息。要主动与出口退税、征管、流转税等内部管理部门加强协调,充分利用征管软件2.0版、金税工程、海关完税凭证采集软件、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等数据库中的丰富资料,扩充反避税价格信息库。
二是积极建立良性联系机制。要通过主动加强与海关、银行、工商、外经贸、财政、统计、外管、行业主管局(行业协会)等部门联系,建立长期的良性联系机制,及时取得各有关部门发布的各类信息。
三是通过互联网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渠道,广泛收集、分析、整理国内外各行业的价格信息资料。
四是广州市局要充分用好“反避税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充实反避税信息资料库,条件成熟时,应积极考虑并入统一的信息“一户式”管理;其他各市局,要通过信息的“一户式”管理,实现反避税基础信息最大程度的利用和共享。
四、进一步抓好反避税人才库建设
实践证明,要做好反避税工作,关键问题是人才。各级国税部门应把反避税人员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和战略性的工作来抓,提高反避税人员的综合素质,尽快形成一支精干的专业人才队伍,适应国际税收管理的需要。
切实抓好全省国税系统反避税人才库特别是专家型人才队伍建设,各市局要抓好反避税工作人员的配备,要将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国际税收(经贸)知识和外语基础,审计查账技能熟练和政策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充实到反避税岗位。省局将从各地反避税工作人员中挑选一批骨干作为全省反避税专业人才,纳入全省反避税人才库统一管理。凡纳入全省反避税人才库的专门人员,各市局一般不应随意变换或调离其工作,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岗位的,要事先报省局批准。省局将适时对人才库专职人员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以确保反避税专业队伍的稳定和反避税工作的长远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