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59
  • Tax100会员 33526
查看: 826|回复: 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粤地税函[2007]63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配套公共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8-2 11: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粤地税函[2007]63号
文件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粤地税函[2007]63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配套公共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2-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配套公共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7]63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配套公共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7]63号
  全文有效
  2007年2月5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
  接各地反映关于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公共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免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考虑到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是公路交通运输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保障行驶安全必不可少的配套设施。根据《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七款规定,对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内非经营性的停车场、公共绿地、公共卫生间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