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14
  • Tax100会员 33121
查看: 459|回复: 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粤国税函[2007]300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8-2 11: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粤国税函[2007]300号
文件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粤国税函[2007]300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6-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7]300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7]300号
  全文有效
  2007年6月15日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对CTAIS2.0征管系统进行了升级,增加了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为做好新表的启用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7月1日(税款所属时期)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一律使用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表格格式和填表说明参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41号)请各地做好新申报表的印制、宣传、辅导等工作,及时公告,确保新旧表的顺利衔接。
  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税款所属期2007年7月份纳税申报时,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填报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有关栏目,"本年累计"栏应为税款所属期2007年1月至7月的累计数。
  主管国税机关应对小规模纳税人2007年上半年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清理和汇总,并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征管系统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三、CTAIS2.0征管系统受理申报以及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相关功能正在完善,有关升级事宜另行通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