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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5178 公司所在地称“乡”,不缴房产税,现在改成“镇”,如何缴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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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1 12: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所在地称“乡”,不缴房产税,现在改成“镇”,如何缴房产税?
[案例]13000517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检发  、  的通知》(财税地字[1986]8号)文件的规定: 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法规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关于城市、建制镇征税范围的解释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 不包括农村。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根据《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文件的规定: 近接一些地区反映,原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008号)与原国家税务局印发的《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015号),有关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的具体征税范围的解释不尽一致,并且经济发展及城镇建设已发生很大变化,在实际执行中,不便于操作,经研究,现进一步解释和规定如下: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各地要遵照执行。 二、关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所以,如果贵公司所在地的征税方案经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批准了,那么就是可以执行的。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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