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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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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渝国税发[1998]65号 |
文件名: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渝国税发[1998]65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1998-04-29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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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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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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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国税发[1998]65号
全文有效
万县、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不发代管县国税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经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切实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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