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59
  • Tax100会员 32602
查看: 985|回复: 0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国税发[1997]229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改版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5124

主题

5154

帖子

5206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206
2020-8-1 12: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重国税发[1997]229号
文件名: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国税发[1997]229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改版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7-06-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改版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重国税发[1997]229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改版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重国税发[1997]229号
  全文有效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改版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明电[1997]2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十万元版专用发票可根据实际需要改为万元版、千元版和百元版。
  二、十万元版专用发票的改版方法和要求仍按重国税发[1995]430号文所转发的国税明电[1995]33号以及重国税发[19951530号文所转发的国税明电[1995]4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十万元版专用发票改版后,在填报“收、发、存季报表”时统计在十万元版栏内,但必须分别注明,其中:改万元、改千元、改百元的数量各为多少。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