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构所在地以外的房产,是否征税?
[案例]1300051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九条规定: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因此,在机构所在地以外的按规定应征收房产税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