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软件系统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办函[2009]6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软件系统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办函[2009]6号
全文有效
2009年2月6日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2号)的要求,我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软件系统(以下简称申报软件)进行了修改升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