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广东德庆无比养生酒业有限公司部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9]505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广东德庆无比养生酒业有限公司部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9]505号
全文有效
2009年9月1日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的规定,对广东德庆无比养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定如下,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主管税务机关要做好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申报的辅导工作,及时跟踪白酒出厂价格和销售公司对外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款足额入库。
生产企业名称 | 品名 | 规格 | 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元/500毫升(克) | | | 广东德庆无比养生酒业有限公司 | 古方酒全家福礼盒 | 23° 500ml×2×4 | 65.60 | | 广东德庆无比养生酒业有限公司 | 无比古方酒小高瓶(08版) | 23° 100ml×24 | 45.13 | | 广东德庆无比养生酒业有限公司 | 精品无比凸酒 2瓶装 | 23° 125ml×2×12 | 166.15 | | 广东德庆无比养生酒业有限公司 | 无比古方酒感恩 礼盒 | 23° 450ml×2×4 | 106.15 | |
附件:
1.关于核定我省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说明
2.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申请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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