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27
  • Tax100会员 33186
查看: 452|回复: 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山市粤粮商贸有限公司等出口企业2012年度出口货物延期申报出口退税的批复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7-30 10: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山市粤粮商贸有限公司等出口企业2012年度出口货物延期申报出口退税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13-07-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山市粤粮商贸有限公司等出口企业2012年度出口货物延期申报出口退税的批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山市粤粮商贸有限公司等出口企业2012年度出口货物延期申报出口退税的批复
  全文有效
  2013年7月8日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山市粤粮商贸有限公司等出口企业2012年度出口货物延期申报出口退税的请示》(中山国税发[2013]4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中山市粤粮商贸有限公司和中山市达进电子有限公司因办税人员擅自离职导致企业2012年11月至12月份部分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无法按期收齐,且两户企业已分别于2013年4月17日、4月12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单证收齐的延期申请,并提供了相关举证材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八项的规定,同意中山市粤粮商贸有限公司和中山市达进电子有限公司延期申报出口退(免)税,请你局督促企业尽快申报办理相关出口货物的出口退(免)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