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3年通过认定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东地税发[2014]87号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3年通过认定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东地税发[2014]87号
全文有效
2014年5月6日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3年通过认定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粤文市[201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名单中的东莞水木动画衍生品发展有限公司是虎门分局管辖的企业,请虎门分局及时做好纳税宣传和辅导工作,告知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办理程序。具体政策规定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