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73
  • Tax100会员 32565
查看: 621|回复: 0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桂地税函[2001]1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欠缴税金核算使用申请表格式的函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376
2020-7-29 11: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桂地税函[2001]19号
文件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桂地税函[2001]1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欠缴税金核算使用申请表格式的函
发文日期: 2001-01-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欠缴税金核算使用申请表格式的函
桂地税函[2001]1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欠缴税金核算使用申请表格式的函
  桂地税函[2001]19号
全文有效  

  2001年1月19日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欠缴税金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地税发[2000]227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地税系统的实际情况,对在欠缴税金核算中,有关呆账税金和核销死欠所使用申请表的格式进行了修改,现通知如下:
一、在欠缴税金核算中,申请确认为呆账税金和核销死欠时所使用的《呆账税金确认申请表》和《核销死欠确认申请表》的格式已经修改(见文件附件)。
二、《呆账税金和核销死欠备案底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格式不变。
三、《呆账税金确认申请表》、《核销死欠确认申请表》和《呆账税金和核销死欠备案底册》,由各使用单位分别按照区局和总局制定的格式自行印制使用。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