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20
  • Tax100会员 28031
查看: 601|回复: 0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桂地税函[1996]第3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国有林场与苗圃的林木资本是否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376
2020-7-29 11: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桂地税函[1996]第316号
文件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桂地税函[1996]第3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国有林场与苗圃的林木资本是否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1996-11-2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国有林场与苗圃的林木资本是否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桂地税函[1996]第3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国有林场与苗圃的林木资本是否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桂地税函[1996]第316号
  全文有效
  1996年11月27日
  区林业厅:
  你厅《关于国有林场与苗圃的林木资本是否征收印花税的请示》(桂林计财字[1996]100号)收悉。鉴于国有林场与苗圃的林木资本是由林场、苗圃拥有的现存林木按实际成本水平估价形成的一种资源性的资本,是1995年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改革后新建立的一项特殊资本金,与企业的“实收资本”存在着较大的区别,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对国有林场与苗圃的林木资本暂不征收印花税。
  此复。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