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7年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7年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7年6月30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的规定,现公布2017年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
管理类别为二类、三类的出口企业可直接登陆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上查看企业管理类别。
出口企业对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国税机关申请复评,其中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免抵退税审核科室申请复评,外贸企业向直属税务分局各审核科(调查科)申请复评。
附件:
1.深圳市2017年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的外贸企业名单
2.深圳市2017年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的生产企业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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