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49
  • Tax100会员 33165
查看: 752|回复: 0

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国税发[2006]163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0-7-25 12: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青国税发[2006]163号
文件名: 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国税发[2006]163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09-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青国税发[2006]163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青国税发[2006]163号
  全文有效
  2006年9月28日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研究解决。对国家不予退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的规定征收消费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