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99
  • Tax100会员 33489
查看: 729|回复: 0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闽财税[2012]72号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89
2020-7-19 12: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闽财税[2012]72号
文件名: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闽财税[2012]72号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8-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闽财税[2012]72号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闽财税[2012]72号
  全文有效
  2012年8月14日
  各设区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全面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规范全省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请你们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及《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61号)精神,参照我省制定的《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闽财税[2011]70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