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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鲁财税〔2015〕6号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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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鲁财税〔2015〕6号
文件名: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鲁财税〔2015〕6号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5-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财税〔2015〕6号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鲁财税〔2015〕6号
  全文有效
  2015-05-29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审核确认,山东省报业协会等12个单位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见附件)。
  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凡当年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主管税务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条件,应及时报告省财税部门,并按规定对其复核。
  非营利组织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未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 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序号


免税期限

1

  山东省报业协会
2014-2018年度

2

  山东省医疗保险研究会
2014-2018年度

3

  山东省农产品产销协会
2014-2018年度

4

山东省畜牧协会

2014-2018年度

5

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

2014-2018年度

6

山东省包装技术协会

2015-2019年度

7

山东省仁大文化创新研究中心

2015-2019年度

8

  青岛市天泰公益基金会
2015-2019年度

9

  山东省证券业协会
2015-2019年度

10

  山东上市公司协会
2015-2019年度

11

  山东新地文化产业创意研究院
2015-2019年度

12

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2016-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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