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73号提案的答复
桂地税函[2016]17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73号提案的答复
桂地税函[2016]176号
全文有效
2016年4月29日
一、关于税收宣传要提高针对性问题
(一)发挥各商会组织在税收宣传中的特殊平台作用
2011年6月,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联合印发《成立广西民营企业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工作实施方案》。几年来,自治区、市、县(区)三级相应成立民营企业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民营企业维权中心主要负责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提供税收咨询服务;监督税务机关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执法;收集民营企业合法、合理需求和工作建议,提请税务机关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接收民营企业涉税举报、投诉,以及其他涉及纳税服务的税收行政争议,并负责引导、转办、协办和反馈工作;为民营企业寻求法律救济提供服务。
(二)做好特定人群的税收宣传
近年来,我局组织开展“千名税官进企业送政策送服务”、“税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三访三送”、“三亮三评三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篷车八桂行”、“地税局长在线访谈”、“地税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同时,推行政策发布系统,在全区各级办税服务厅配置一机双屏、电视屏幕、政策查询机、触摸屏等设备进行统一发布和宣传的税收政策、通知提醒、办税告知、税收公益广告等。针对大学生、农民工、军转复员人员、失业下岗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收宣传,一是开设专题培训班,为重点群体解释有关税收政策;二是制作专题培训视频,通过纳税人网上学堂向社会发布;三是参加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举办的“毕业生一站式服务”年度全区人才交流大会,现场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税收政策咨询。
(三)以案说法
1.我局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途径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与联合惩戒工作进行全面宣传。定期在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通过税收宣传月活动,与自治区国税局联合召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10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和10件发票违法案例。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布置,开展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其中,通过税务部门和银行的信息共享,将企业的纳税信用与银行授信有机结合,帮助诚信纳税企业破解融资困难,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增强企业对纳税信用的重视,引导更多的纳税人依法经营、诚信纳税,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良好价值导向。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其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四)制作专题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包”
1.近年来,我局先后印制《纳税人权利与义务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税收优惠政策读本》、《实用税法知识读本》、《地方税收热点100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政策读本》、《现行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读本》、《税法宣传漫画》等地方税收宣传资料110万册,分送到全区各办税服务厅、学校、社区、街道、宾馆供纳税人或群众阅读使用。
2.开展“小微企业”和“走出去”企业税法宣传咨询专项活动。通过走访小微企业、设立税收咨询台、举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培训班、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放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政策读本》、赠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书籍、召开税企座谈会等形式,现场解答纳税人问题,倾听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需求、意见和建议,积极服务小型微利企业,使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
二、关于税收征管应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问题
(一)2015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税收保障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税收协同共治相关涉税单位的责任。我局认为,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不仅必要且十分迫切。目前,我局正积极与自治区法制办等单位联系,争取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纳入自治区法制办年度立法计划。同时,我局与自治区国税局联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成立自治区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以加强对全区税收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制定《广西税收协同共治信息平台建设方案》,推进全区涉税信息交换工作平台建设。计划2016年完成平台搭建并上线运行,2017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争取3年内完成各涉税单位接入平台,依托平台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
三、关于合理合法满足民营企业对规避税收风险的需求问题
(一) 我局通过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建立短信、QQ群、微信、微博、APP等互动,及时宣传和解读税收政策,提醒办税事项,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的个性化涉税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通过税收风险管理识别民营企业存在纳税风险,以网络、短信、信函、电话、纳税评估等形式告知纳税人涉税风险。
(二)与自治区国税局联合建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涉税中介机构三方沟通机制:定期开展税务机关、涉税中介机构、纳税人的三方座谈会议。由税务机关主持,邀请涉税中介代表、纳税人代表出席会议,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诉求、促进税收工作改进、和谐征纳双方关系,为纳税人和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搭建交流平台。经常性举办专家咨询活动,帮助纳税人更好的了解税收政策,有效地解决办税过程中遇到的涉税疑难问题,并将纳税人咨询的问题进行整理,通过国税微信平台向纳税人发布,以期让更多的纳税人在掌握税收政策的同时也了解和关注该项活动。设立微信服务平台,建立税收政策传递绿色通道,由专人进行管理,及时开展税法宣传,随时解答纳税人及涉税机构涉税问题,并受理投诉和建议。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涉税中介机构三方沟通机制的建立,对纳税人合理合法规避税收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2013年,我局从《中国税务报》上收集、整理了45个税务筹划案例,编印了《税收筹划案例选》,成为深受纳税人欢迎的抢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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