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幼儿园,需要领用什么类型的发票?
[案例]13000044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规定,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各类学校(包括全部收入为免税收入的学校)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年第4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使用发票; 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1)私立幼儿园应该申请领购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目前该票种没有定额发票; (2)申请领购发票时不需要交什么钱和保证金; (3)幼儿园应向家长开具发票,不得使用收据代替; (4)发票使用与征收方式无关; (5)税务机关的日常管理和检查中可以进行发票联查; (6)领购发票的具体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请询问主管税务机关; (7)请按照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申请领购发票。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