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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在海淀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二、单位操作步骤
方式(一):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
1、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进入单位用户登录入口,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2、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模块录入登记职工信息并上传登记职工电子照片后提交;
3、单位通过 “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
4、通过“业务报表查询”模块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的“业务类型”选择“新参保”后,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5、单位携带登记职工的表格及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或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及海淀区街镇社保所办理职工登记手续。
方式(二):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申报
1、单位登陆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rlsb.bjhd.gov.cn/sbjb/下载并安装“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软件及最新版升级补丁;
2、单位通过“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录入职工个人信息并上传登记职工电子照片,在“增员”模块中操作增员处理,
3、单位通过“个人新参保信息报盘”模块中生成报盘文件,存至U盘;
4、单位通过“报表打印”模块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5、单位携带上述表格、存有新参保职工个人信息的U盘及相关材料到区社保中心或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及海淀区街镇社保所办理职工登记手续。
三、单位提交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
3、职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市就业的外籍人员参保另外提供:
(1)护照(本人照片页及有效工作签证页)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五证选一);
5、本市就业的港澳台人员提供:
本市就业的港澳台人员需先提供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进行派号,由区社保中心提交到市社保中心进行审批。派号应提交材料:
(1)要求派号情况说明(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3)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4)《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派号成功后参保应另外提交材料:
(1)港澳台通行证复印件;
(2)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6、超过50周岁的女干部参保时另外提供:
在本单位的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干部履历表等)。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
社保中心五险登记业务岗(南区一层)
上地、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业务岗
海淀区街镇社保所社保经办业务岗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2、报送材料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电子照片格式要求:一寸白底彩照、JPG格式、(宽)358像素×(高)441像素、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
4、“月均工资收入”一项以该职工进入本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
5、增员原因需选择“新参统/新参加工作”。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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