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09
  • Tax100会员 27987
查看: 1023|回复: 0

[社保] 朝阳区职工信息变更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216
2020-5-13 14: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申请条件及受理范围

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因相关信息错误或变更需要进行修改的。


二、操作步骤

职工个人信息变更业务大部分可通过CA证书直接在“北京市网上申报服务平台”上申报操作,通过CA证书网上申报的个人信息变更项目分两种:无需审核和需要审核。
(一)无需审核的个人信息变更项目,此类业务自提交成功后,可在一个小时后查到处理结果,无需前往社保中心办理。(如: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户籍居住地址及邮编变更等)
(二)需要审核的个人信息变更项目,此变更项目前有“*”标注,此类业务自提交成功后,还需要持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审核成功后,可于24小时后在网上申报查询到结果。
无法通过CA证书在“北京市网上申报服务平台”变更的,需携带相关材料至社保中心或各分中心现场进行变更。


三、办理材料   

(一)姓名变更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需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便于后续通知);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在有效使用期内);
3.户口簿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公安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
5.关于姓名变更的单位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需明确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变更原因)一份。
(二)身份证号码变更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需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便于后续通知);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在有效使用期内);
3.户口簿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公安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
5.关于身份证号码变更的单位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需明确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变更原因)一份。
(三)民族变更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均需在有效使用期内)。
(四)出生日期变更
1.《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 朝阳区社会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盖章的《职工基本信息表》一份。
(五)户口性质及缴费人员类别变更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参加工作日期变更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具有人事权的单位出具的连续工龄认定表(加盖公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批的《职工基本信息表》、外地缴纳社保的参保凭证、劳动合同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即可,一式一份。
(七)视同缴费年限变更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批的《职工基本信息表》原件一份。
(八)缴费工资基数变更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九)外国籍人员变更护照号码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2.新、旧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变更页)一式两份;
4.关于修改护照号码的单位情况说明一式两份。
(十)职工身份变更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2.能证明员工干部身份的合同、干部履历表或相关行政批件等(劳动合同须注明具体岗位,不能只写“管理岗”)。
3.法人变更干部身份,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单位名下开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十一)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3.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
(十二)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备案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3.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
(十三)河北燕达医院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备案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河北燕达医院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3.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
(十四)添加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标识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民政部制发,红色)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


四、办理地点及是否网上取号

(一)办理地点
朝阳区社保中心经办服务大厅三层业务受理科(限网上申报个人信息变更)或各分中心。
朝阳区社保中心经办服务大厅二层业务受理科(限非网上申报个人信息变更)或各分中心。
(二)是否网上取号
是。网上申报个人信息变更需预约朝阳区社保中心“单位网申新开户”号或各分中心“普通”号。非网上申报个人信息变更需预约朝阳区社保中心“普通”号或各分中心“普通”号。


五、办理时间

每月5日至月末倒数第二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30 -17:00;遇节假日提前,敬请关注社保中心网站通知。


六、联系电话

010-53918500


七、注意事项

1.对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做变更, 要求该参保人必须在该单位为 “正常”缴费状态,如缴费为“中断”状态,请先做增员操作,才能进行相应信息的变更。
2.由于CA证书的功能不断的开发和完善,个人信息变更的具体操作可能会不断发生变化,以朝阳社保中心的具体经办要求为准。
3.以上报表及所需材料均须为A4规格(不能使用重复利用纸张),并逐页加盖公章(骑缝无效),公章要求加盖清晰、完整、无重叠,报表不得涂改,报表内容需机打。

八、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关于做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京社保发【2017】9号)

注意事项:
1.异地医院应选择同一地区2家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保留1家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
2.从2017年7月1日起,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适用于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
3.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应首先将身份变更为异地安置人员,参保单位须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盖章,一式两份)。
4.办理直接结算备案的人员应由用人单位持《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和参保人员社保卡到我区医保中心八层办理“住院卡激活”手续。曾经持社保卡在本市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无需办理“住院卡激活”手续。
5.填写表格时,若选择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在已公布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内,则不需要异地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盖章;若不在该名单内,则仍需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在直接结算医院范围内的医院也可以选择手工报销方式。
6. 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月末倒数第二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30 -17:00;遇节假日提前,敬请关注社保中心网站通知。
7.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生效时间:自备案审核次日生效。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