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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建设征地超转人员参保。
二、用人单位操作步骤:
本区民政局征地超转人员管理机构持相关材料到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登记科窗口进行办理。
三、用人单位提交材料:
(一)《北京市征地超转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二)《北京市征地超转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征地超转人员花名册》;
(五)企业版报盘信息文件。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一)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科(三层C区)。
(二)办理时限:每月2-25日,节假日除外。
五、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提交的表格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材料使用A4纸。
下载链接:1.建设征地超转人员参保增加表
2.建设征地超转人员参保登记表
建设征地超转人员参保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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