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78
  • Tax100会员 33581
查看: 751|回复: 0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闽地税发[2004]77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89
2020-7-5 11: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闽地税发[2004]77号
文件名: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闽地税发[2004]77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03-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闽地税发[2004]77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闽地税发[2004]77号
  全文有效
  2004年3月3日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国税发[2004]2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税机关应立即布置、开展自查工作,县、市、区局应在3月15日之前完成自查工作,将自查结果报送设区市局;各设区市局应在3月20日前将自查结果汇总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二、各级地税机关应掌握本辖区内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的投资、纳税基本情况(户数、是否享受减免税、享受减免税的依据、上年度各税种已缴纳的税款数、是否存在欠税情况等),并在报告中体现。
  三、今年的税收执法检查,要把整顿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和各类开发区的税收秩序作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清缴欠税,坚持清理和追缴越权减免权,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