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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领取不冲养老金业务流程
二、办理条件:
1、已按规定已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2、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
3、员工在职期间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
三、办理材料:
(一)职工在职的
1、补充养老保险保单;
2、本人身份证;
3、书面申请;
4、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补充养老保险一次性领取申请表》。
(二)职工死亡的:
1、《户籍注销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
2、死亡证明;
3、火化证明;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5、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补充养老保险一次性领取申请表》。
四、办理地点,流程:
申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到成都社保局办理即可。
五、办理时间:
上午:9时—12时,下午:13时—17时
Q&A相关问答:
1.在成都参加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金能不能一次性领取?
【回复】:可以。补充养老保险保单,本人身份证,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补充养老保险一次性领取申请表》到成都社保局到养老待遇核定处办理。
2.单位一同事不幸死亡,补充养老保险能取出吗?怎么办理?
【回复】:可以。申办人携带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补充养老保险一次性领取申请表》到成都社保局办理即可。
3.在成都补充养老保险一次性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回复】:只要满足已按规定已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员工在职期间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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