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关于对《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行业计税依据及税收定额的通知》的补充规定
个便函[2003]12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关于对《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行业计税依据及税收定额的通知》的补充规定
个便函[2003]12号
全文有效
2003年9月23日
各基层局:
现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行业计税依据及税收定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通知》中提及的排气量标准1600cc以上车型含排气量标准为1600cc的车型。
二、《通知》中第一条第一款提及的“市内四区”含其他县(市)、区允许在市内四区营运的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