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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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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大地税函[2004]10号 |
文件名: |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地税函[2004]10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开发区管委会为高级人才发放安家、住房、生活等补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发文日期: |
2004-01-29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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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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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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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开发区管委会为高级人才发放安家、住房、生活等补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大地税函[2004]10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开发区管委会为高级人才发放安家、住房、生活等补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大地税函[2004]10号
全文有效
2004年1月29日
开发区地税局:
你局《关于政府为高级人才发放安家、住房、生活等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凡符合《大连市引进优秀人才若干规定》(大政发[2000]14号)规定的优秀人才,取得的由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以财政专项拨款形式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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