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97
  • Tax100会员 28021
查看: 525|回复: 0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财预[2006]302号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095
2020-7-1 11: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辽财预[2006]302号
文件名: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财预[2006]302号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10-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辽财预[2006]302号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辽财预[2006]302号
  全文有效
  各市财政局、地税局(不含大连),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6]6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宜予以明确,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我省烟叶税纳税人要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交纳烟叶税
  二、为进一步完善烟叶税申报制度,我省烟叶税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要使用通用申报表交纳烟叶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