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9]139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9]139号
全文有效
2009.09.09
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业务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8〕180号)第一条规定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单位使用雇员个人车辆用于公务征收个人所得税等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9〕26号)第三条规定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