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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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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文件名: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须知
发文日期: 2009-10-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须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须知
  全文有效
  2009年10月20日
  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方法
  自2009年1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必须通过“办税通”或地税网站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一)采用地税网站申报
  1、范围:未安装“办税通”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每月申报期内正常办理地方税费申报时,不再向地税机关报送纸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只需填写《综合申报表》中汇总的支付个人收入总额及扣缴个人所得税总额即可。地税机关征收窗口依据综合申报表打印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税收缴款书。
  3、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每月申报期内正常办理地方税费申报之前或之后,必须登录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218.25.48.199/),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最迟不能超过应申报月份的最后一天。
  4、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进行网站申报时,如果只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则不需要在网站填写综合申报表。在网站填写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格后上传即可,不会因为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而产生重复征税。
  (二)采用“办税通”申报
  1、范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纳税人;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万以上的纳税人必须使用“办税通”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明细申报。
  2、安装并使用“办税通”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等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均须通过“办税通”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二、开通“办税通”申报纳税程序
  1、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和相关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取“办税通”电子报税所需的申请表及协议书;
  2、将申请表及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主管地税机关,由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审核;
  3 、主管地税机关将“办税通”电子报税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和相关纳税人名单提供给电子报税指定软件服务商和安全认证服务商;
  4、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和相关纳税人到“办税通” 电子报税软件服务商和电子政务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服务商的服务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5、参加“办税通” 电子报税软件服务商和CA服务商相关培训。
  三、开通网站报税申报纳税程序
  1、县区局综合一科负责网站申报方式受理、核准。网站申报纳税方式经审核通过后,对需要使用CA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和相关纳税人,由县区局综合一科负责发行。对需要使用密码进行网站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和相关纳税人,由唯一指定办税人员在主管地税机关当场进行密码设置,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及记录。
  2、使用密码进行网站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和相关纳税人,唯一指定办税人员忘记密码或更换唯一指定办税人员,必须通知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网站申报关闭,持税务登记证件、唯一指定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网站申报相关文书到主管地税机关重新设定网站申报密码后,方可继续使用网站申报系统。
  四、使用CA证书的不同处理方式
  1、使用“办税通”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和相关纳税人必须使用CA,确认其身份。通过“办税通”向地税机关上报电子数据信息,不再报送各类纸质表证单书。
  2、对只进行网站申报不实行网站划转税款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和相关纳税人以及通过网站只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不使用CA的方式。通过该方式申报后,则必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按期向地税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和开具缴款凭证,缴纳税费款。但不再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
  3、对进行网站申报并划转税款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和相关纳税人,也必须使用CA,并签订纳税人、地税机关和银行的三方协议。通过该方式申报后,不再向地税机关报送所有纸质申报资料,但必须按规定期限到地税机关开具缴款凭证,缴纳税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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