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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卫刚] 【2021年02月02日】“肥吧”一抓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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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税智观察
标题: “肥吧”一抓就灵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2-02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I1OTcyMw==&mid=2651010821&idx=1&sn=3cfa71e1a803c73ae3f78cf84ec0a2af&chksm=bd3aea618a4d63774a9d26137d102a25feef83713c95189592fb879f719e2812a3e32f8f1e38#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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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美国司法部下属的马萨诸塞特区检查官办公室发布通告说,麻省理工学院(“MIT”)的华裔科学家陈刚教授受到三项指控并遭到逮捕。陈刚教授1964年出生于中国并在中国长大,1989年赴美,2000年加入美国籍,目前在MIT担任Pappallardo微米及纳米工程实施室主任,同时兼任固态太阳热能传导中心主任。指控文件说自2012年起,陈刚为中国工作,向中国(包括向中国政策官员)出谋划策以图提高中国的科技水平,包括在中国驻纽约领事馆的要求下担任海外专家并且参与至少两项中国人才计划。


  
一、讲政治与讲法律
  
两年前,美国司法部发起了“中国计划”,直指与中国合作的科学家。这个案件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是讲政治。但是陈教授研究能源领域,旨在为中国也是为人类解决能源问题,保护环境,这造福全人类的事情,何错之有?要定罪是要讲法律的,哪条法律说不允许帮助别国发展科技?没有。那就找别的罪名吧。现成的一个三联指控套餐的就是电信欺诈、海外账户和不实税务申报。
  
电信欺诈?难道是发手机短信冒充公安局让你转账的那种?不是的,实际就是一般的欺诈,因为过程中用到了电子邮件,在美国的法律下就称为电信欺诈。涉嫌欺诈的理由据说是陈教授的科研项目接受了2900万美元的外国资金(其中1900万美元来自位于深圳的南方科技大学),但是没有向美国政府披露。起诉书说陈教授的项目同时受到美国能源部的资助,申请政府资金时要披露涉及外国的工作内容,以及是否同时接受了外国资助,但是陈教授没有披露,这就涉嫌骗取美国政府资金了。如果构成欺诈最高可判20年监禁,3年监视居住外加25万美元罚款。
  

  
海外账户和税务方面的指控都与海外银行报告(Foreign Bank Account Report, 简称“FBAR”或者“肥吧”)有关。根据美国的银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 ,简称“BSA”,俗称“反洗钱法”),海外账户资金超过1万美元的,账户持有人就有义务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法网(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 简称“FinCEN”)网站报送FBAR (Form 114),报送信息包括境外金融机构名称、账号、最大余额等。同时,根据美国税法,类似的内容还要体现在当年的纳税申报表上(Form 1040)。这两个报表都是按年度申报,在次年4月15日前完成(2020年因疫情延迟)。根据起诉书,陈刚教授2018年度在中国银行(BOC)至少持有三个银行账户,其中至少一个账户余额曾经超过1万美元,但是两项申报中都未体现该账户,因此被指控为瞒报该账户。如果构成瞒报,最高可判5年监禁,3年监视居住外加25万美元罚款。
  
二、讲证据
  
陈教授在2012和2013年度的FinCEN申报表和纳税申报表上曾经报送过中国银行这个账户的信息。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所得税申报表上声明拥有海外账户且知道应当报送FinCEN申报表,但是却没有报送FinCEN申报表。2017和2018年度则在纳税申报表上“是否在外国境内金融账户拥有财务利益或者签字权限”的选项下打钩选择“否”。2020年6月23日报送2019年度FinCEN申报表上又报告了这个中国银行账户。这种前后矛盾的“肥吧”错误,很像是无心之失。报这个账户本身没有什么大不了,没理由有意瞒报啊。
  
IRS不会想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不想放过这个现成的抓手而已。根据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不能无故搜查搜身。欺诈的调查取证困难。前期调查发现了“肥吧”前后不一致,简直是瞌睡给人枕头,给了搜查的底气,为取证创造了条件。起诉公告的署名人除了检察官之外,还包括国土安全部调查局(“HSI”)特工、联邦调查局(“FBI”)特工、国防犯罪调查局(“DCIS”)特工、国税局犯罪调查部(“IRS-CID”)特工等。东厂、西厂、锦衣卫和六扇门都聚齐了,说明领导很重视啊。
  

  三、讲动机
  
陈刚教授2020年1月22日从中国回美国,在波士顿机场入境时,被海关拦下搜查。盘问没有找出破绽,扣留了手机和电脑做详细调查。检查了近一个月,手机里发现了一张ATM的屏幕照片,显示余额超过1万美元。坐实了“肥吧”方面有过错,调查人员如愿以偿可以进一步调查了。随后电脑中发现一封邮件,让探员们如获至宝。
  
这封邮件是陈刚教授通过MIT的邮箱自己发给自己的,内容如下:
  
1. 加强中国合作;
2. 从历史潮流和现今发展阶段上看,中国科技强国是个基本国策,别无选择。
3. 我国经济体量位居世界第二,但是技术和经济结构以及人口素质还远远落后
4. 环境代价太大,劳动力成本上升,发展不可持续。
5. 环保和发展同等重要,环保甚至更重要,清洁能源即使成本较高也要发展,减少钢铁水泥,依赖科技,经济增速放缓
6. 十八大强调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我们认识到只有自主创新是不够的,需要规划和促进需要国际化创新,关起门来搞创新行不通,创新是驱动力量。
  

  
美国司法部的通告中特别强调了这封邮件,想证明陈刚身在曹营心在汉,以便为欺诈找到犯罪动机。科学家的头脑我等凡人难以揣测。请问给自己发邮件是记笔记的意思吗?还是给MIT汇报工作打的草稿?探员们的逻辑也有些奇怪。想证明陈教授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吗?见过把不可告人的目的写邮件发给自己的吗?
  
陈刚在MIT的同事们不这么看。他们证实陈刚的工作就是筹资,和中国的联系都是出于筹资需要。MIT为陈刚聘了律师并支付了律师费。MIT的160名教职员工联名发布了一封公开信,表明陈刚教授被指控隐瞒的中国联系是例行的学术活动,相关法规并没有明确要求披露。与中国合作是学术界过去惯常的作法,MIT获得资金支持,中国分享研究成果,这是双赢。现在风向变了,不让这么做,也不能说抓人就抓人不是?
  
陈刚教授没有从美国能源部骗钱,而是替MIT从中国筹钱。看来欺诈这项罪名成立的可能性不大。
  
四、明明是一群特工,却伪装成税务局
  
要找碴还是看“肥吧”相关的两项罪名。“肥吧”是一件事即隐瞒海外账户,两个罪即违反银行保密法和违反税法。如果罪名成立,可能就有5年监禁和250万美元罚款。这个罪名很容易成立。看看下图的IRS-CI的成绩表吧。单看银行保密法方面,2020年度判刑率75%,平均刑期34个月。也就是说,一旦遭到起诉就凶多吉少。

  “肥吧”不是两项罪吗?为什么只有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简称“IRS”)管而财政部不管?只因为税务局内部有一个强大的刑侦部门即犯罪调查部(Criminal Investigation Division,简称“IRS-CID”)。这个部门管的宽,除了管税,还管打击贩毒、反腐、反恐、反金融欺诈、反洗钱,当然了,还要管银行保密法下的海外账户合规。根据2020年度统计,各方面成绩斐然:

   

   

  


这个CI部门拿着特工的证件,穿着警察的防弹衣,配备了长枪短炮、各种电子设备,还懂各种法律。他们当然管得宽了。
  

  税案是最容易取证的案件,也是易于定罪的案件,还能为其它案件取证创造条件。上世纪20年代,芝加哥黑帮头目阿尔﹒卡朋手上命案无数,都能做到不留下痕迹。虽然屡次以非法持枪和藐视法庭罪屡次被捕,每次要么未定罪,要么定罪后免于入狱,或者最多入狱1年。但是大BOSS阿尔﹒卡朋犯私酒没有交税,痕迹太多无法消除,最后栽在IRS手里,因逃税罪获刑11年。IRS-CI在这件事上出尽了风头,至今还把阿尔﹒卡朋的照片印在自己的招聘广告上,下面注明“谁能拿下卡朋?唯我CI会计”(下图)。

  

  上世纪末美国橄榄球明星OJ辛普森杀妻轰动一时。辛普森逃脱了杀妻的罪名,最后栽在IRS手里,因逃税入狱33年。IRS-CI能者多劳,大杀四方,开疆拓土。
  
在税案中,“肥吧”小错重罚,纳税人经常疏忽,用起来最顺手。讲政治的时候一抓就灵。美国政府尝到甜头,加大投入。用来配合“肥吧”的海外账户税务合规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简称“FATCA”或者“肥咖”)就是这种情况下出台的。“肥咖”是IRS主导的,在纳税申报表下增加了一个Form 8938,要求纳税人报送海外账户信息,信息比“肥吧”丰富了很多。不怕你不报,IRS能从海外金融机构拿到美国税务居民的海外账户信息, 跟你申报的“肥吧”和Form 8938信息一比对,就等着IRS请你喝茶。
  
如果不想落到这帮特工手里,那就请记清楚自己一共有几个境外账户,哪个账户在过去一个年度曾经超过1万美元,然后别忘了每年4月15日前向财政部和IRS申报。如果觉得太麻烦,那还是找一个会计师来报税为好。
  
五、讲资金流
  
能够借“肥吧”起诉,美国司法部已经稳赚不赔了。如果能找到逃税的证据,那就锦上添花了。
  
国土安全部调查局(“HSI”)特工Matthew J. McCarthy在陈述书中提到,从2012年起,陈刚与中国政府实体或者相关实体签订了至少四份合同,根据合同执行了不同的任务。这些任务包括:在南方科技大学担任顾问委员会委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担任审核专家、担任中关村发展集团海外战略科学家、担任重庆第二外国语学院“杰出人才计划”顾问。这些任务虽然美国司法部看着不爽,但是不能定罪。还是从几项任务相关的资金往来中找突破口吧。
  
根据合同,陈刚直接获得几十万美元的直接收入,以及数百万美元的项目资金,其中从南方科技大学获得其1900万美元的项目资金。但是MIT的院长随后声明说这1900万美元不是提供给陈刚个人的,是提供给MIT的。这就尴尬了。此后美国司法部提供的起诉书中不再提这笔钱了。
  

  另外,HSI从陈刚手机上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陈刚获得武汉伙伴城市杰出人才奖200万元人民币,根据3551光谷人才奖,有资格获得1000万人民币的安置补偿,同时,在武汉设立了一家热能存储公司,并获得拨款1亿人民币。
  
看到这么多的资金往来,国税局犯罪调查部(IRS-CI)一定会眼里放光。但是查了一年没有查出来逃税的证据来。也许是火候还不够吧。检查官起诉的时间离川普政府交权还不到一个星期,自己的任期也不长了,只能用手上的证据先起诉了再说,不管小错大错,造成起诉的即成事实再说。但是IRS查税还会继续。毕竟不管哪届政府,逃税都是一样说不过去的。
  
下来就看陈博士个人和手上项目的税务安排是否经得住稽查了。律师和会计师是不是靠谱,到了接受检验的时候了。2020年是个多灾之年,海外华人日子不好过。2021年要注意防范税务风险,找一个靠谱的税务律师/会计师很关键。

关于作者:Patrick Zhao,国际税务咨询师。从业近30年,专长国际税务咨询,著有《“走出去”企业税务指南》。可通过以下图片中的信息联系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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