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350
  • Tax100会员 33806
查看: 512|回复: 0

财税[2009]12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短信捐款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334
2020-6-5 11: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09/12/8/art_8409_9670.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财税[2009]129号
文件名: 财税[2009]12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短信捐款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9-12-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短信捐款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29号

【发布文号】 财税[2009]129号
【发文日期】 2009-12-08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手机特服号“10699969”和“10699919”分别为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本通知自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