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企业,在税务登记之前发生业务,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案例]1300024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此可见,营业税的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税务登记的领取并不是负有纳税义务的必要条件。 所以,该单位需要缴纳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