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李旭红 杨晓冬 许思远
1
Greece
希腊应对COVID-19大流行的措施——增加广告支出扣除,进一步的税收减免政策生效
希腊的法案通过并公布后,关于增加广告支出扣除,降低运输服务、某些饮料和电影院的增值税税率,以及对单一物业税(ENFIA)的延期选择等政策开始生效。
具体来说,在第4728/2020号法案第11条规定的条件下,2020和2021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用在发生时予以加计扣除,其中2020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用加计扣除100%,2021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用加计扣除60%。在开具周转信用发票之前,公司在2020纳税年度的广告支出至少应与2019纳税年度的广告支出相等,2021纳税年度的支出应至少为2019纳税年度支出的105%。更多细节将由部长决定。
(消息来源:IBFD 2020.10.05)
2
Poland
波兰计划对有限合伙企业征税,作为2021年预算的主要税收措施之一
2020年9月30日,波兰政府提交给议会一项法案,该法案将对有限合伙企业和某些普通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并行其他税收措施,目的是进一步收紧波兰的税收制度。
此外,该法案提出以下改变:
- 将适用9%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门槛由120万欧元提高至200万欧元。虽然自2020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9%税率的门槛有所提高,但实际上并未有效实施;
- 将适用简化统一税率的门槛由25万欧元提高至200万欧元;
- 对某些纳税人施加准备和公布其税收政策和转让定价政策变化的义务。该义务涉及前一年收入超过5000万欧元的纳税人,以及不考虑收入情况的所有纳税团体。
第642号法案由总统颁布并签署,上述措施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消息来源:IBFD 2020.10.05)
3
Belgium
比利时为税收制度现代化制定目标
2020年9月30日,比利时政党谈判代表就组建新联邦政府达成协议。该协议侧重于建设一个团结繁荣、安全且可持续发展的比利时,除此之外,该协议特别强调建立良好的医疗卫生系统、现代化的社会保障和税收制度、高就业率以及气候友好型的环境。
比利时税收制度现代化的目标概述如下:
关于一般国内税收
为使国内税收制度现代化,比利时预计将采取下列措施:
- 对税收制度进行大范围改革,减少对劳动力征税,扩大税基,简化税制,逐步从选择性报酬转向以欧元支付的报酬过渡;
- 对创业期负担最重的人提供优惠措施;
- 通过禁止国外公证注册行为以鼓励登记注册行业;
- 将比利时银行账户余额通知中央银行;
- 到2026年全面推行零排放公用汽车,并为没有资格购买公用汽车的员工制定交通预算;
- 对培训和员工教育给予税收激励;
- 所有居民住宅拆除和重建的行为适用6%的低增值税税率;
- 从2023年12月31日起结束税收正规化。
关于国际税收
- 支持经合组织(OECD)和欧洲针对国际税收改革所付出的努力;
- 根据OECD支柱一和支柱二提案等国际协议,从2023年开始引入国内数字税收制度;
- 实施全球最低税额,即基于OECD支柱二提案下的全球最低税额规则。
(消息来源:IBFD 2020.10.06)
4
ATAF
非洲税务征管论坛提议成员国数字服务税税率应在1%至3%之间
2020年9月30日,非洲税务征管论坛(ATAF)发布了起草数字服务税收立法(DST)的建议,该建议对本国公司或跨国公司(MNE)年度数字服务总收入的税率定为1%至3%。
数字服务税收规定的范围是指由特定国家的企业或跨国公司集团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数字化衍生服务。这些服务包括:
- 线上广告服务;
- 数据服务;
- 线上市场或中介平台服务;
- 为租赁或使用一国不动产而提供便利的服务;
- 汽车租赁服务;
- 数字内容服务、在线游戏服务和云计算服务;
- 其他数字服务。
数字服务税收立法建议还详细说明了各国如何确定上述服务的用户,因为用户数量是公司或跨国公司将数字服务产生的全球收入分配给特定国家的基础。
为避免影响非洲线上业务的增长,数字服务税收立法建议各国设立“最低限度”或“安全港”规则,将小型公司从数字服务税收的范围内移除。这主要是因为数字服务税收是以年度总收入为依据征收的,如果不加以处理,可能会对利润非常低的企业或亏损的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数字服务税收申报表将由公司或跨国公司的负责人或指定的当地代表每年提交一次。负责人可以是跨国集团纳税人或是在一国经营的常设机构,或在该国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的跨国公司成员。数字服务税收立法建议还表明,如果跨国公司没有成员符合上述条件,将通过其他方式确定负责成员。
到目前为止,一些非洲国家已经颁布了旨在对数字经济征税的法律。肯尼亚通过其2020年金融法案,将数字服务税收税率定为1.5%,该法案预计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尼日利亚还将对在尼日利亚通过数字交易而具有重要经济地位且每年的总收入超过2500万奈拉的非居民公司征税。
注:1奈拉=0.0026美元
(消息来源:IBFD 2020.10.06)
5
OECD
经合组织寻求支柱一和支柱二蓝图的公众意见
2020年10月12日,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一份修订后的提案,旨在为数字化带来的税务挑战提供一种基于共识的多边解决方案。经修订的经合组织提案包括分别于2019年10月和11月推出的“支柱一”和“支柱二”规则的技术细节和设计特点。
为了设计一个基于共识的解决方案,“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IF)”邀请利益攸关方就支柱一和支柱二蓝图的特定方面发表如下公开意见:
关于支柱一的最终设计,以下几个关键方面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 确定金额A范围的活动测试标准;
- 除全球收入门槛外,设计特定数额的收入门槛,以将某些跨国企业排除在外,这些跨国企业总收入超过门槛,但来源于国外的、范围内收入较少;
- 制定联结度规则;
- 制定收入来源规则;
- 划分金额A税基的框架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该框架以实现其目标;
- 制定亏损向后结转制度,确保金额A以适当的净利润为衡量依据;
- 针对金额A与市场国对营业利润现有征税权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可能重复计算问题,确定范围和相关性;
- 制定程序以确定跨国公司集团中承担金额A的纳税实体,以消除双重征税;
- 金额B的范围和基准销售和营销活动的定义问题;
- 计算金额B的适当利润水平指标,以及基于较窄范围应如何计算金额B;
- 制定早期确定税收的程序,以防止和解决有关金额A的争议;
- 引入新方法以提供超出金额A的更大确定性。
关于支柱二的最终设计,以下几个关键方面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 与美国关于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的规定(GILTI)共存;
- 界定经合组织的全球反税基侵蚀建议(GloBE)的范围;
- 根据全球反税基侵蚀建议规则计算有效税率(ETR);
- 设计向后结转和排除条款;
- 设计简化选项;
- 设计所得纳入规则和转换规则;
- 设计征税不足支付规则;
- 为关联企业、合资企业和信托公司掌控的实体设计特别规则;
- 制定须纳税规则。
注1:GILTI指的是美国关于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的规定。
注2:GloBE指的是OECD的全球反税基侵蚀提议,俗称支柱二。
(消息来源:IBFD 2020.10.15)
声明:天竺语税订阅号提供的所有原创内容受相关法律保护,为作者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天竺语税订阅号内容。
联系交流请发邮件至:
tianzhuyushui@163.com
可长按二维码关注 天竺语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