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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广军:取得税负高低共识的前提
统计口径的不同导致出现不同的宏观税负结论。笔者认为,宏观税负只有一个口径,那就是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应学习国际经验,尽快采取措施减少非规范的政府收入,使税收成为政府收入主要来源。
中国的宏观税负问题一直是财税理论议论的热点,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依据不同,结论迥异。为厘清争论的症结所在,笔者尝试作些许分析。
中国宏观税负不同口径辨析
关于宏观税负的概念,由于政府收入的不同口径,产生了不同口径的宏观税负概念。
宏观税负,顾名思义是税收占经济份额的比例或比重,是两个总量指标之比,是一个相对指标。这里涉及两个总量指标:一个是处在分子的税收量指标,另一个是处在分母的经济量指标。
对于处在分母的经济量指标,国际上一般采用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标,国内学者看法比较一致,不存在争议。但是,对处在分子的税收量指标,却存在较大争议。税收量(税收收入)指标之所以产生较大争议,和中国的特殊国情有关。在中国,税收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但不是主要来源,政府收入除了税收收入外,还有非税收入、公共财政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含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
选择全口径政府收入作为分子指标,称为宽口径宏观税负;选择财政收入作为分子指标,称为中口径宏观税负;选择税收收入作为分子指标,称为窄口径宏观税负。
根据2014年数据,笔者分别计算不同口径的宏观税负。结果显示,窄、中、宽不同口径宏观税负差异较大,窄口径宏观税负仅为18.73%,加上社保基金占GDP的比重为25.00%;中口径宏观税负为22.07%;宽口径宏观税负为37.15%。
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分析
进行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比较口径一致性十分重要,否则不具可比性,如果强行比较便失去意义。
作为窄口径宏观税负,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统计口径和国际比较,中国目前水平为18.73%,仅高于日本和新加坡,与美国接近,明显低于其他发达经济体,不存在宏观税负过高问题。如果用含社保基金的税收收入作为计算宏观税负的分子,中国宏观税负为25.00%,仅高于新加坡和美国,与澳大利亚和韩国接近。如果用政府收入作为宏观税负的分子,中国宏观税负则为37.15%,高于西班牙、韩国、新加坡、美国,接近加拿大和澳大利亚。
据IMF《政府收入年鉴2012年》相关数据,2011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宏观税负非加权平均值为34.61%(含社会保险基金),2011年OECD国家社会保险基金占税收收入的26%,按此计算扣除社会保险基金后的宏观税负为25.60%,2014年中国同口径宏观税负为25.00%,低于2011年同口径OECD国家非加权平均值,与其不含社保基金收入的宏观税负基本持平。
宏观税负含义辨析
笔者认为,所谓不同口径宏观税负,是有学者对宏观税负的理解出现偏差,凭空生造出了各种税收量指标,甚至借用了其他非税收量指标,由此出现了前述各种不同口径的宏观税负。
宏观税负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税收负担,而不是其他负担,如收费负担。严格的理论意义上的宏观税负应是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采用其他非税收量指标在理论上欠妥。因此,也就不存在其他口径的宏观税负,宏观税负应该只有一个口径,那就是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有时采用包括社保税(基金)的税收收入。在中国,由于社保基金还不是税收,只是为便于国际比较有时采用税收收入加社保基金,作为宏观税负的分子指标。
至于用财政收入(包含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以及范围更宽的政府收入作为计算宏观税负的指标,国际上很少采用,原因有二:一是理论上,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二是实践中,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税收收入是政府的主要收入,其他收入占比很少。
中国宏观税负高低辨析
税收收入,既然有不含社保基金和含社保基金两种口径,我们就可以进行两种口径比较。
据《中国统计年鉴2015年》相关数据,不含社保基金的宏观税负,由2001年的13.90%,逐年上升到2014年的18.70%,提高了4.8个百分点;含社保基金的宏观税负,由2001年的16.70%,逐年上升到2014年的25.00%,提高了8.3个百分点。
尽管中国宏观税负逐年提高,但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处于低水平,因此,中国不存在宏观税负过高的问题。
国际上,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政府收入中非税收入很少,绝大多数占比在5.00%以下,而纵观中国非税收入占比高达18.42%(2014年),特别是政府性基金收入2014年高达54113.6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40479.69亿元,占74.80%),占政府收入的22.90%。
税收不同于其他政府收入,税收是由法律法规规范的收入,其他收入过多不仅会造成对正常税收收入的冲击和侵蚀,而且会造成大众对宏观税负水平的非议,影响宏观税负真实情况的判断和误读。笔者认为,应该学习国际经验,尽快采取措施减少非规范的政府收入,使税收成为政府收入主要来源,提高税收收入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这才是当务之急。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研究员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16年0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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