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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广军] 【2021年02月01日】付广军:加强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提升北京文化产业发展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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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 14: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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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广君微言
标题: 付广军:加强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提升北京文化产业发展品质
作者: 付广军
发布时间: 2021-02-01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g1NzM1MQ==&mid=2649585627&idx=1&sn=4c1788a315167fad90128317eabf176f&chksm=872fb033b0583925766fd69ccb87dc69cae870ea4773af86df96167445eaf179094aaf557c6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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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广军:加强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提升北京文化产业发展品质

       说明:本报告为2018年度民建北京市委文化委调研课题,完成于2018年10月初。课题组组长和报告执笔人为文化委副主任付广军

       文化与科技相互促进、融合发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大特征,近年来科技得到迅猛发展,而文化也迅速从保守落后、狭隘、古朴的范畴中,变得包容、广泛与交叉。对于共同服务的对象与目标而言,科技和文化相互交叉、相互渗透,二者在演变过程中相互影响,科技发展带动着文化的演变,反过来,文化积淀也反作用于科技的创新。文化与科技相辅相成,先进文化理念是科技创新的思想源泉,科技创新是推动文化生产方式变革的有力杠杆。

       北京作为国家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依托其文化产业(有时称文化创意产业,简称文创产业)、科技创新的引领优势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大力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催生文化产业新业态、提升其发展品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引言: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相关概念及理论

    (一)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概念与内涵


       1、文化与科技的含义。什么是科技?什么是文化?向来是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至今没有统一的定义。通常认为,科技即科学技术,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世界的成果与工具。文化在学术界有很多定义,但大体上可概括为广义文化和狭义文化两种。广义的文化,既指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人化自然的实践活动、实践过程,又指人类通过物质和精神生产实践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狭义的文化,特指以社会意识形态为主要内容的观念体系,是由宗教、政治、道德、艺术、哲学等意识形态所构成的领域,排除了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创造活动及结果部分。广义的文化包括科技,科技是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文化的重要体现形式和载体;狭义的文化,与科技分别属于人类社会的两个方面,但存在一定的交叉内容(见图1)。

        由此看来,“文化与科技融合”、“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双轮驱动中的“文化”,指的是狭义文化。文化与科技融合,指的就是通过将各类文化元素、内容、形式和服务,与科学技术的原理、理论、方法和手段的有机结合,提升有关产品的价值与品质,形成新的内容、形式、功能与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精神和物质文化需求的创新过程。因此,文化与科技融合既是目的也是手段。如何有效实现文化与科技这两类具有不同特点的创新要素的有机结合,实现创新价值的倍增,是文化与科技融合问题的关键。

       2、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内涵。对于文化与科技融合内涵的理解,目前学界并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有人认为,文化与科技融合,就是将文化的内容、形式与服务等与科学技术的原理、方法等有机结合,提升有关文化产品的价值与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过程。也有人认为,文化与科技融合,是指文化产业依托高科技产业的技术手段或产出结果以拓宽传统文化产业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手段,提升文化产业的服务水平,催生新的文化产品甚至新的文化业态等一系列现象。还有人认为,在哲学意义上,文化和科技融合是社会文化变迁的内在机制,推动现代文明发展;在经济学意义上,文化和科技融合是一种技术诱发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要素层面、企业层面和产业层面的融合,两者交叉、渗透、重组并最终融为一体。

       我们认为,文化与科技融合就是文化与科技两方面的要素互相作用、相互渗透并创造更大价值的创新过程,并最终形成文化与科技互相包容、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整体状态。在实践过程中,由于文化更加注重精神内涵,科技更加强调技术手段,所以文化与科技融合通常表现为以文化内涵为核心,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充分展示和创新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创新文化服务方式及提升文化体验,使文化产品赋予更强的传播力、感染力和吸引力,从而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3、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实践表现。文化与科技产业层面的融合最为直接也最为显著,是政府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有效抓手。文化与科技产业层面之间的融合,突出表现为:

       科技促进传统文化产业的升级换代。也就是将科技元素注入传统文化产业中,提升文化产品的技术含量。比如将 3D 技术应用于电影电视的制作,使电影电视呈现更加立体逼真的效果,给人带来视觉上的盛宴 使传统的影视文化产业焕发新的生机。

       将文化的元素应用到科技产品中,使得科技产业的内涵得到升华。也就是科技产业融入文化元素、文化内涵、文化精神,提升科技产品的内在价值,提高科技产品的附加值,发展科技文化产业。比如:手机作为一种现代科技产品,却能够玩出文化内涵。

       文化与科技融合并缔造新兴产业业态。文化产业应用现代科技升级,形成文化科技产业,科技产业融入文精华提升实质内涵,实现文化产业、科技产业的升级换代,形成科技文化产业,甚至产生新兴产业业态。也就是在原有产业升级的基础上亦能够创造出新兴业态,发挥“1+1>2”的协同创新的效应。比如,动漫产业就是一种新兴业态,它不是单纯的被赋予时代特色的文化,也不是单纯的科技发达缔造的产物,它是将或历史文化或现代文化或未来憧憬中的某些精神内核借用现代科技尤其是数字技术,设计制作出的一种新兴产业。动漫产业既是文化精神的凸显,也是科技创新的杰出作品。

  (二)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企业)的概念与范围

       什么是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企业)的研究,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认为,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是文化及相关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分类应符合国标《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其具体内涵为:以文化创意为核心,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主要包括数字化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等),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有人则认为,文化科技产业是指为了打破原有框架下文化和科技之间相互竞争、对立关系,变竞争为合作,改变文化与科技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得事业或产业以及不同产业间界限模糊化,甚至出现融合合和重新分界的现象,融合是过程或者手段,目的是促进文化科技产业形成新业态。

       我们认为,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是打破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的边界,将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并融为一体而形成的一种产业。它是文化与科技融合并以产业为载体发展的产物,兼具“文化”、“科技”和“产业”三方面特征。

       所谓文化与科技融合企业,是指以文化为内容,以科技为手段,将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相结合,整合文化与科技两大领域的资源,形成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并提升其综合竞争力的企业。这种企业既有文化元素又有科技元素,在生产和发展中注重文化和科技元素的融入与渗透,注重打破原有文化企业与科技企业的边界,注重依靠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两种手段提升其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并实现企业自身的跨越式发展。

       根据国家对文化产业、科技产业的分类标准,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也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角度来理解。

       从广义的角度来看,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的范围包括文化与科技融合产生的新业态、采用高新科技手段提升了科技含量的文化产业和通过渗入文化元素提升了文化内涵的科技产业,既包括科技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也包括科技领域的文化建设。因此文化与科技融合企业,既包括融入了先进科技手段的文化企业,如数字电影企业等;包括融入了文化创意的科技企业,如工业设计企业等。

       从狭义的角度来看,文化科技融合产业的范围仅属于文化产业,并且其在生产发展过程中采用了先进的科技手段,增加了文化产品或服务的原创力、传播力和影响力。为了使制定的政策更具有可操作性,课题组倾向于后者,而暂不将纯科技产业(如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航天产业等)作为文化科技融合企业认定范围之列。文化科技融合企业仅指既属于文化产业又参与科技活动的企业,这类文化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视科技的运用与研发。

       企业是产业的基础,也是开展文化创新和科技创新的主体。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文化科技融合企业既是文化科技融合创新的主体,也是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融合的落脚点

  (三)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企业)的特征

       从对文化科技融合企业的界定中,我们可以知道,文化科技融合企业首先是一种企业,它必须具备企业的共性,有注册地点、注册资金、企业员工、运营管理、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等。除此之外,文化科技融合企业还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1、文化的内容性。文化与科技融合企业的核心和灵魂是文化创意。文化创意源于文化并高于文化,是对文化资源和文化理念创造性的开发和利用,是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渗透力、影响力的拓展和挖掘。文化科技融合企业只有真正融入文化元素,其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才有品位、价值和竞争力,并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另外,文化产品(服务)还不是普通的产品,它还承载着意识形态的内容。习近平指出,“文化要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服务,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这为文化科技融合企业提出了新要求,需要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弘扬科学精神,传导正能量,将文化因素渗透进产品的生产、制作、传播过程中,创造或提供个性、高端的产品或服务。

       2、科技的创新性。只有插上科技的翅膀,文化才更有力量。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科技已到日益交融渗透到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各个层面和关键环节,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和重要引擎。展现文化产品内容的巨大价值,单靠传统的生产、制作、传播、销售方式是很难的,必须依靠先进的科技手段进行加工和处理。事实表明,科技创新能够有效整合文化资源,提升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效率,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因此,对于文化科技融合企业而言,在注重文化创意的同时,需要依靠科技创新,对文化资源进行再创造、再生产、再提升、再包装,从而不断提高产品或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3、元素的融合性。文化与科技融合,目的是为了“让文化插上科技的翅膀,给科技注入文化的灵魂”。而无论“科技翅膀”还是“文化灵魂”,最终都要通过企业行业和产品市场来体现。因此,文化科技融合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注重打破传统的文化与科技分离的状态,有效促进文化元素与科技元素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在彼此融合的过程中更深化、细化、优化,突出以科技创新推动文化产品的更新换代,以文化创意丰富科技创新的内涵,创造更多的消费形态和营利模式。

       4、价值的溢出性。文化与科技融合,不仅是目的,而且是手段。融合是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获得比原来单纯利用文化资源或科技资源更大的价值,产生“1+1>2”的价值溢出效应。文化科技产品,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涵盖了文化和科技的元素,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较高的附加价值。因此,对于发展得较好的文化科技融合企业来说,理应具有企业成长性的特点,并能够带来的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

  (四)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企业)的分类

       根据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特点和深度分类。将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可划分为三类:

       传统文化产业的升级。如:传统的文化影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通过数字化手段和互联网技术进行转型升级,旅游业通过信息技术的改造升级成为智慧旅游,主要包括数字影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智慧旅游等。

       文化与科技融合新业态的出现。随着数字化和网络信息技术不断与传统文化产业融合,一些新的服务业态不断涌现,并引发一个或多个相关产业互相渗透、分化和融合,从而引起产业结构变动和产业边界融合而形成的新兴产业,这些新兴产业有着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链条,具体包括:新媒体产业、数字出版产业、文化装备产业、互联网文化信息服务产业、创意设计产业和游戏动漫产业。

       原有科技产业业务拓展。通过开拓新市场和产品参与到文化新业态相关业务中来,实现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主要包括文化软件服务等。

       从不同的角度看,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企业)有不同的分类。主要依据文化与科技在产业的主导地位、 产业链环节以及文化企业与科技的结合方式三个角度进行了不同的分类。

  1、从文化与科技在产业中发挥的主体作用来看,可以分为文化主导型、文化与科技并重型、科技主导型的三类文化与科技融合企业。

  (1)文化主导型的文化科技融合企业。主要是指传统文化企业通过应用高新技术,提升了文化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含量,促进了企业的转型与升级,如传统的出版企业、演艺企业等。这类企业以文化创意为核心,科技只是其发展的辅助手段,主要是集成和运用高新科技,主要集中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告会展、休闲旅游等传统文化产业领域。比如,北京工美集团、北京国际广告传媒集团等企业,文化创意仍然是其主要动力,但可以利用科技助推其发展。

  (2)文化科技并重型的文化科技融合企业。主要是指文化产业领域的新业态,由于高新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在文化领域产生的新业态企业,如动漫游戏企业、数字出版企业、新媒体企业等。这类企业是文化产业在与科技融合创新过程中形成的新业态,它以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并重发展为特征,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度最高,在科技手段上表现为集成运用高新科技和综合集成科技创新。比如:完美世界、中国知网等企业,它们本身就是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产物。

  (3)科技主导型的文化科技融合企业。科技创新是这类企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从广义上来说,文化科技融合企业还包括部分科技产业通过渗入文化元素向文化领域的拓展的企业,如工业设计领域的企业。从狭义角度看,科技主导型的文化科技融合企业仅指被列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九大行业统计之内的文化创意企业。在这类企业中,文化元素虽然也占有一定份量,但科技创新是其发展的主要引擎,研究开发和综合集成运用科技是其发展的重要手段,主要集中在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领域。比如,腾讯科技、小米移动软件公司等,科技创新是其主要的动力引擎。

  2、从产业链的角度来看,根据文化产业链对科技的需要,可以划分为内容创作与制作类、传媒与平台类、销售与延伸类、全链条综合类等四大领域的企业。

  (1)内容创作与制作类。主要体现在文化产品的创作、制作环节,以追求“内容为王”为目标,以文化内涵为核心,科技只是其辅助手段,其知识产权主要表现为作品著作权、技术秘密等,主要集中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创意设计等行业。对这类企业而而言,融入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可能更为重要。比如,北京演艺集团、歌华设计、洛可可等。

  (2)传媒和平台类。主要体现在文化产业的传播和服务环节,平台既包括如传统意义上的出版产业等传媒,也包括新媒体、平台服务等行业的企业。由于新媒体的发展,从收入结构和商业模式上看,传媒和平台产业的范围还包括了电信运营商与网络技术公司的多数业务。对于传媒与平台类企业来说,科技的载体功能很重要。当然,这类企业的发展也需要内容为王,不能因为平台的模式而忽视内容产业的发展要求。如:歌华有线、京广传媒、瀚海控股集团等可以归为这些企业。

  (3)销售与延伸类。主要体现在文化产品的制造与销售环节。当前的信息技术可以大大延伸文化产业的产业链,如图书可以变成数字图书、报刊可以变成数字报刊等。因此,需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传统文化业态产业链的延伸作用,延伸报业、广播、电视、电影、图书、艺术品生产和娱乐体育等产业的产业链,使文化产业向立体式、多层面、联动性发展。

  (4)全链条综合类。这类企业是数字技术应用的结果,是文化产业内容数字化后自身向外部延伸的结果。当前这个领域的产业突出表现为数字娱乐体验类的产业。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与运用,人们的生活方式已经越来越离不开数字技术,天天与数字产品打交道的大众群体已经成为文化产业的主流消费者,推动了文化产业向数字化转变。因此,要注重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网络电视、数字电影、动漫、游戏和数字虚拟演出等新兴文化业态,增加受众数字娱乐体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比如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它不仅是一个电影天堂,还是一个游乐场。

3、 从运用科技的方式来看,根据文化产业创造性运用科技的方式,可以分为简单应用型、深度应用型、通用技术研发型、专用技术研发型四大类型。

  (1)简单应用型。主要是指文化创意企业在其生产和发展过程中,只是运用了一些通用技术,不需要为技术运用付太多的费用。比如有些舞台剧只是利用了一些传统的灯光技术。

  (2)深度应用型。主要是指文化创意企业采用了当前先进的科技手段,需要购买先进的技术设备或技术服务,技术运用在其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比如利用CAD、高清电视技术的运用。

  (3)通用技术研发。主要是指文化创意企业根据企业和市场的实际需求,通过综合运用现代技术并取得一定的科技创新成果,比如一般的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等。

  (4)专用技术研发。主要是指文化创意企业通过跟踪前沿技术,在本行业领域取得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使得企业获得跨域发展或者引领本行业发展。如卡梅隆的3D电影技术等。

  二、北京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意义和必要性

   (一)文化与科技融合是人类文明演进的必然趋势

       1、科技和文化二者对人类发展都不可或缺。科技是科学技术的统称,关注的是外在的物质世界,研究的是“物理”,提供的是“器”,意义在于指导人们如何做事。科学技术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科学技术体现着人类客观性、真理性、合理性的追求与创造,不仅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动力,而且科学技术所体现的科学理性、科学规范和科学精神等,又是近代以来各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变革的基石。文化关注的是人内在的精神世界,意义的世界,价值的情感世界,强调的是对生命价值的终极关怀,提供的是“道”——走向自我内心世界和精神领域的知识通道,意义在于指导我们 “如何做人”。文化作为人的一种理性意识、情感体现、生命追求、理论阐释、评价体系、价值观念和实践规范,表现为一种积极的生命追求,同时规范着行为,具有陶冶情感、提升精神境界;活跃思维、开拓原创性、增加创新源泉的作用。
  
       文化与科技之间具有彼此关联性,先进文化理念是科技创新的思想源泉,科技创新是推动文化生产方式变革的有力杠杆。因此文化与科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促进人类文明演进和社会发展。文化与科技虽然在关注重点、表现形态、发挥作用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来源于人类的实践活动,都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尤其在今天,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在不断衍化出一批批千姿百态的科技消费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也无时不在地丰富、塑造和影响着人类物质文明和社会文化的内容与形态。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已成为推动大众文化演进,影响和带动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2、科技极大地增强了文化的原创力、传播力和感染力。科技加速了文化成果的转化,丰富了文化的传播手段和表达方式,极大地增强了文化的原创力、传播力和感染力,从而促进了文化事业与产业的极大发展。

       科技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在文化产品的生产管理、传播和销售等环节,由于现代科技特别是数字存储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应用及创新,为文化产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传播的能力,缩短了文化产品从创意到实现所需的时间,使生产管理、传播和销售变得更为迅捷简便,为文化成果的转化起到了革命性的作用,文化产业的流通空间变得更大更广,流通速度更快,周期更短。

       科技不断丰富着文化的内涵。科技在不断加深人们对于自然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人类顺应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能力和水平的同时,也不断延展科技的知识体系,完善人类的思维方式,扩展人类的精神世界,从而不断丰富文化的内涵,并为文化产品的创作提供更为丰富的内容和素材。现代科技使创作思维中的无限想象转化为丰富的现实情境,极大地拓展了创意空间,催生出新的表现形式,增加了文化的原创力;现代科技的进步,打破了以往传统表现手法的障碍,为那些天马行空般创意的实现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和手段,极大地丰富了文化产品的表现方式,增强了文化的感染力。

       科技是促进新型文化业态形成发展的核心动力。文化产业的发展是伴随着科技进步而不断向前推进的。科技的发展使文化内容有了不同的表现形式和传播载体,从而使文化成为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获得与消费的产品,文化服务的受众大幅增长。

       科技使文化表现形式更加多姿多彩。数字技术、网络技术、新型显示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渗透,大大丰富了各类文化产品的表现力,明显提升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演艺会展、休闲娱乐以及公共文化服务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活力。

       3、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程度随人类社会发展不断深化。从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史来看,文化与科技两者的融合始终没有间断过,而且这种趋势愈加强烈。科学技术与文化是人类改造自然而取得的卓效 成果,也是人类文明的智慧结晶。经过长期的积累与发展,逐步成长与改善,成为一个特定时代的鲜明旗帜。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它们承载着不同的任务与内容,在不断前进的道路上,二者从最初的相互联系甚少、相互简单发展,逐渐在时代潮流的引领下,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融合。

       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要素,不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发明,也逐渐演变成包含科技理论、科技思想等科技创造,它推动着城市的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为现代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地支撑。在现代科技的引领下,文化的演变也开始最大化的趋向于互融、互取精华的模式,国际化文化交流成为新风尚,文化意识形态产生新的结构、新的模式。

(二)增强文化软实力成为各国竞争的焦点

       1、文化已成为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关键因素。文化作为精神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在实践中获得并反过来指导实践的价值和认知体系,决定了人们怎样认识和评价社会和自然环境、历史和现实状况以及个人和他人的关系,即决定人怎样行动。生产力越发达,文化对经济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就越大,一旦国家的文化优势明显,势必转化为巨大的经济发展动力,即产生强大的文化力。根据《文化国力论》,文化力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所产生和蕴涵的、推动经济文化紧密结合和协调发展的,以人为主体并通过人的活动所体现出来的精神力与物质力的综合结合力。各国的发展历史表明:一个民族要真正自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不能只靠一个经济的躯体,还要有强大的精神文化支撑。国家在世界上的影响力与其文化力有密切关系。

       当今时代,全球化已经成为世界发展的潮流,它正在突破以往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把世界的各个角落越来越紧密地联系起来,使各国的经济技术联为一体,政治接触更加频繁,文化交融更加密切。在这样一个政治、经济、文化全方位互动的过程中,国家实力的性质和资源发生了很大变化,实力赖以产生的资源已变得越来越复杂,非物质性实力,特别是文化力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和科技实力的优势,在文化竞争中处于主流和主导地位,而发展中国家的民族文化则处于边缘地带,导致了西方文化和非西方文化之间不平等关系的加剧,更增强了其在国际竞争中的领先优势。因此,文化力作为区别于政治、经济、军事这样一些“硬实力”的“软实力”,随着全球化在人类各个领域的深入拓展,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表现得越来越突出,并逐渐取代资本成为国际间的核心竞争力。

       2、文化产业已成为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重要支柱产业。一般认为某个产业的生产总值在GDP中所占的比例超过5%时,即可认为该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目前,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的主导产业。例如,美国占GDP比重为25%,英国为11%。美国依靠其电影业、传媒业,被称为文化巨无霸。英国创意工业的增速是整个GDP速度的两倍多,成为拉动英国经济增长的引擎。日本仅是文化娱乐的经济收入,就与其汽车工业的产值相近;美国的动漫出口收入是其对美国钢铁收入的4倍。加拿大的文化产业规模已经超过农业、交通、通讯及信息技术及建筑业。

       反观中国,文化产业占GDP比重过低,目前还不到4%,距离支柱产业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因此,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中国文化改革发展的首要目标是: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到2020年,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家软实力进一步提高。

  (三)文化与科技融合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

       随着对文化科技融合的认识的不断加深,中央高度重视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工作,在战略层面形成了统一认识。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要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决定》不仅从理论上阐明了“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的意义和必要性,而且给出了具体的行动方向和实施措施,其中“依托国家高新技术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建立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国家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进一步强调推进科技创新与文化产业融合,运用科技与文化自身的发展需求,促进二者之间的相互融合,坚持实施科技带动战略,保证双赢发展,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建设。这是国家首次从战略层面提出文化科技融合问题,强调要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为中国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目标框架和制度保障。

       2012年8月,科技部、文化部、中宣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标志着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正式启动。《纲要》从政策支持、基地建设、项目支撑、创新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为中国的文化科技创新进行了顶层设计,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纲要》提出要加强文化领域技术集成创新与模式创新,推进文化和科技相互融合,加强科技对文化市场管理的支撑作用;开展文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建设,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国家及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型领军企业,加强文化领域战略性前沿技术前瞻布局,培养一大批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培育发展以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以科研院所和高校为重要支撑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会议期间同时还发布了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沈阳、杭州、上海张江、西安、青岛、哈尔滨等16个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将政策规划落实到地方。随着各项有利于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工作机制的不断推出,以及相关的产业政策的不断出台,从制度和政策为为文化科技产业的发展进行保驾护航,标志着中国科技与文化整合发展进入全新时期。

       2012年11月,党的第十八报告中提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目标要求,强调要“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大力推进文化科技攻关、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文化标准化建设、文化品牌打造四项行动,组织实施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文化科技创断平台建设、文化科技企业培育、文化数字化建设、现代传播体系建设、文化科技人才集聚六大工程。重点支持数字、网络、云计算、虚拟现实与仿真、新型显示、新型广电传输、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重大文化科技攻关项目,发展壮大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报告》为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全面提高文化创新能力,增强文化整体实力,提升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指明了方向。

       2017年2月,《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提出要提升文化科技支撑水平,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加强文化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有效提升文化领域技术装备水平,促进科学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与推广,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向纵深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的四大任务:优化文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提升文化行业标准化水平、加强文化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促进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规划》还对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给出了具体的实施措施,提出要重点推动七大工程:文化创新引领工程、“互联网+文化”工程、文化大数据工程、文化标准化工程、文化装备系统提升工程、成果转化应用工程、文化部电子政务和网络安全项目。《规划》是新形势下文化事业改革发展的路线图和任务书,系统地阐明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方向、主要任务、重要举措,为新时期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规划》是文化产业进入新常态下调结构转方式的创新之举,不仅标志着中国文化产业朝着更具文化内涵、更具创意价值的方向发展,也预示着文化产业将积极植入科技元素,朝着更具特色、更具活力魅力、更具市场竞争力的道路加快迈进。可以预期,在中央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战略指引下,未来文化和科技融合将成为蓄积和增强文化产业发展能量的内生动力和强大引擎。

  (四)文化与科技融合是北京城市功能定位的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对北京城市的功能定位: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四个中心”的定位明确了未来北京发展的方向。

       文化中心建设。文化中心就是要提升北京(首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一方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水平;另一方面建设具有首都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

       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就是要发挥北京(首都)丰富的科技资源优势,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基础科学研究和战略应用技术领域抢占全球科技制高点,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努力打造世界高端科技企业总部聚集之都。

       借鉴世界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经验。界定世界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概念、内涵、历史演化以及与世界科技革命以及地区文化发展之间的关系。

       梳理世界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历史、阶段与主要措施,总结世界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形成机制、发展规律及共同特点,并分析其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及特征。

       研究世界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空间分布及不同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城市的定位、分布格局,搜集世界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中心的文化科技融合数据,比较不同中心的主要优势、主要做法、主要特征及发展经验。

       分析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中心的治理机制、推动力量和存在的问题,为北京建设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中心提供借鉴。

       1、开展文化与科技融合企是落实“四个中心”定位的需要。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将北京的城市功能定位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为北京未来的发展确定了方向。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具有先天的文化产业优势,而且又拥有诸多的科技创新优势,开展文化科技融合企业认定工作,有利于整合利用北京的文化资源和科技资源,提升企业的文化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文化进一步融合,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2、开展文化与科技融合有利于北京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文化产业越来越成为北京的支柱性、先导性、引领性的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是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的总体发展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路径,就是通过文化与科技融合,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通过推动文化与互联网、高新科技等多方位的交互融合,通过文化为本和高科技的有效植入,深化“高精尖”的产业改造,建成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高精尖”经济结构。这样的“高精尖”经济结构将不再是高耗损、高污染的能源要素消耗型低端发展模式,而是建立在文化、科技多向交互融合发展的智力经济和头脑经济。文化与科技融合,有利于提高文化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具有行业优势的文化科技企业,进而提升北京文化产业水平,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北京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加速构建。

       3、开展文化与科技融合有利于壮大北京文化产业。《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推动传统文化创意产业科技应用与升级,依托最新科技成果,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和培育文化科技融合新业态,开发文化科技融合衍生产品和服务,不断完善产业链条。构建文化科技融合承载体系,加快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支持文化科技园、文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实施文化科技融合重大项目。推动调整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扩大“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研究开发活动”认定范围,引导文化企业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加强研发投入,抢占文化科技制高点。鼓励文化企业、科技企业、社会组织搭建各类文化科技服务平台,提供专业服务。文化与科技融合有利于推动更多文化企业入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和文化产业规模;有利于引导文化企业加强科技的研发与应用,做大做强企业;有利于发挥认定企业的示范标杆作用,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文化与科技融合将对北京市文化产业产生巨大的发展动力

       1、北京市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关联性。当前,全国及北京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日益广泛和深入,科技已渗透到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成为文创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深入把握文化与科技的关联性,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同时也应看到,科技创新是推动文化生产方式变革的有力杠杆,纵观人类发展历史,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对那个时代的文化生产方式产生重要影响。科技创新不仅能提高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而且能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进而创新文化发展的内容和形式,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塑造着一国人民的精神气质与思维方式,承载着引导社会进步与提升社会文明的重要功能。因此,先进文化理念能够从主导价值取向、激发创新活力、提高思维水平等方面对科技创新起到引领作用。同时应看到,科技创新是推动文化生产方式变革的有力杠杆。纵观人类历史,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对那个时代的文化生产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科技创新不仅能提高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而且能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进而创新文化发展的内容和形式,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2、北京市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必要性。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居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不仅有利于丰富文化业态、满足人们多样化文化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有利于中国掌握文化发展主动权、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而且可以为科技创新提供方向引领、智慧源泉、氛围保障,有利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近些年,北京市立足优势、抢抓机遇,积极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着力以科技发展催生文化产业新业态。据统计,“十二五”时期,北京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4.6%,远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十三五”时期,北京在基于体验经济、教育和学习、工业与制造的文化科技融合上持续发力,形成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产业布局。

       北京市把完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作为重点,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统一的文化内容数据库及文化信息服务平台,优化网络服务环境,既有力推动了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又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丰富、便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三、北京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现状分析

       文化创意产业(简称文化产业)是北京市的重要支柱性产业。2018年是“十三五”关键之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持续向好,支柱地位更加稳固,发展质量有效提升,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在拉动首都经济增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经过“十二五”时期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一)文化产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

       1、文化产业发展平稳,规模稳步提升,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增速低于GDP增速。2017年,2017年全年文化产业活动单位资产总计为42390.6亿元,比上年增长11.8%;收入合计20806.7亿元,比上年增长16.3%;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为206万人,比上年增长4%,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908.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4.0%,比上年增长9.2%(表1)。


自2006年以来,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逐年稳步增长,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步提高并趋稳,由2006年的10.1%提高至2016年和2017年的14.0%(图2,表2)。



       数据来源: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开数据测算,可比价格增速根据第三产业缩减指数计算。



       注:地区生产总值增速2015和2016年数据采用含研发支出的修订数据,2014年及此前数据采用修订前数据,可比价格增速根据第三产业缩减指数计算。

          数据来源: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开数据测算。

       2017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增速(可比价格)为4.1%,低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速(6.7%),这一增速也是2006年以来可比价增速的最低值。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收入和就业的比重继续下降。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创造了大部分资产和产出。2017年,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实现收入16196.3亿元,比上年增长6.4%;从业人员平均人数125.1万人,比上年减少0.6万人。规模以上单位仍然是文化创意产业创收的主要力量。


       但是,从比重看,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和就业比例继续下降,2017年,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占文化创意产业整体比例降至77.8%,就业占整体比例降至60.7%(图6)。说明近年来的“放管服”改革、鼓励双创的举措等,使得北京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创业增多,中小文化创意产业在文化创意产业整体中的比重越来越高。

  (二)文化产业内部多数领域实现稳定增长,结构稳定

       2017年,文化创意产业九大领域的资产、收入、就业等各方面均保持稳定增长。北京市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第一次修订的《文化创意及相关产业分类》(DB11/T 763—2015),调整了文化创意及相关产业分类的分类,9个大类的名称也有所调整。2017年,文化创意产业九大领域中,多数实现了收入的稳定增长,收入增长最快的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比上年增长27.1%;广告和会展服务(19.1%)收入增速高于文化创意产业收入整体增速。资产增加最快的行业也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比上年增长33.3%,广告和会展服务(26.4%)、艺术品生产与销售服务(2.9%)、设计服务(1.4%)这三个领域资产也有所增长(表3)。

  

       数据来源:北京市统计局官网。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保持较快发展势头,产业增加值由2008年的1346.4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3908.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8年的12.1%提高到2017年的14.0%,提高1.9个百分点。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地位更加突出,对首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为显著。

       固定资产投资稳中有增。2015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共计完成投资353亿元,同比增长9.2%,完成全年320亿元投资计划的110.3%,增速和进度均高于全市整体水平。投资热点集中在产业融合发展领域,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等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4亿元,占总投资的35.1%,游乐园、游览景区管理等文化旅游融合行业,完成投资87亿元,占总投资的24.6%。

       对外文化贸易不断扩大。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北京对外文化贸易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5年,北京市文化贸易额已经从2006年的12.65亿美元提高至30.28亿美元,年均增长10.2%;动漫游戏出口、图书版权输出和电影出口位居全国前列。2015至201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项目)中,北京共有70家企业、38个项目入选,在全国占比分别为19.8%和27.1%,数量均居全国首位。

       企业竞争力优势明显。北京的文化创意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已经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骨干龙头企业。2015年“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北京地区占据10个席位,占到全国的三分之一,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完美世界(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文化企业均位列其中,山水盛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北京企业新入选2015年度榜单。

       按照国家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标准,2015年北京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8.5%,在全国占比是最高的。

  四、加强北京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建议

  (一)大力培育文化与科技融合新业态

  1、将文化元素和文化服务植入科技产品。大力丰富信息产业的发展生态和产品结构,重点打造数字出版发行、网络增值服务、三网融合、动漫网游、创意设计、数字演艺、科技文化会展、高科技文化装备、文化地理与智慧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2、加强虚拟现实技术的集成应用,促进虚拟会展、在线体验等文化新业态发展。加强文化信息资源互联互通、虚拟博物馆及文化信息地图建设,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等业态的深度融合。打通并优化传统文化产业链,拓宽文化产品传播渠道和形式,实现“文化畅通”。加强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内容集成、存储、分发及传输等技术攻关,推动数字内容技术应用和产业化。创新基于版权的数字内容服务模式,促进数字内容服务新业态的形成和发展。

  (二)实施文化与科技融合重点工程

  1、建设一批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在市级以上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园和市重点布局的功能新区,实施一批具有特色的文化产业示范工程,形成文化与科技融合集聚区。打造一批骨干文化科技企业,围绕着文化企业科技创新,在数字出版发行、网络增值服务、三网融合、动漫网游、工程设计、数字演艺、科技文化会展、高科技文化装备、文化地理与智慧旅游等领域,选择一批创新性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

  2、建设一批文化数字资源库。推动文化内容、素材数字化,促进数字文化资源库建设。重点建设全国和京味文化特色数字资源库等。推出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新兴媒体,加强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新兴媒体建设,做强重点新闻网站、移动媒体,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终端。

  (三)构建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和服务体系

  1、健全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体系。依托北京市文化产权交易所、北京文博会和高交会,促进文化科技知识产权和产品交易。重点在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和文化科技企业集聚城市,构建新型演艺文化传播服务平台、文化旅游服务平台、文化艺术品交易服务平台、数字内容服务平台、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动漫游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文化产业融资服务平台、文化科技信息交流平台等; 积极推动专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在文化科技领域形成一批专业技术创新平台和公共科技服务平台。
  
  2、构建文化与科技融合服务体系。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具有跨行业、跨领域的特点,既有赖于科技企业、文化企业基于市场机制的跨界融合和产品创新,也有赖于政府部门搭建跨界交流、分享和协同的平台,营造良好的文创产业发展生态。应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统一的文化内容数据库及文化信息服务平台,优化网络服务环境,既有力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又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丰富、便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四)加快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核心技术研发

  聚焦主要文化产业形态,有针对性地突破文化产品生产、传播、消费等环节的关键技术和集成应用技术,重点开发数字动漫制作、数字音视频和高清影视制作、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网络出版、语义智能搜索等关键技术,加强研发文化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技术标准、关键元器件和装备,推动若干重大文化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加大智慧家庭研究的扶持力度;推动一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在全省统一标准的基础上,争取成为国家标准和全国技术服务中心。

   (五)加大文化与科技融合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1、加强文化科技融合复合型人才培养。实施“首都文化名家工程”,加大对文化科技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力度。组建北京文创产业职业学院,结合文化科技融合发展需要设立相关专业。探索建立文化新业态人才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认证机制,开展动漫网游等文化科技领域的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文化科技人才,经有关程序可破格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不受学历、资历等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单位性质的限制,而公益性文化科技事业单位急需引进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自主聘用。

  2、聚焦文化科技融合高端人才政策研究。通过对文化科技企业、传媒机构、文艺院团、研究院所和人才服务机构的调研,分析面向2035的北京文化中心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人才需求的特点和类型。提出吸引与集聚高端创新型人才与团队的目标方向和领域类型,聚焦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文艺演出、广告会展、文化创意等领域的专业型、经营型、复合型人才。对当前归国高端文化科技创新人才作为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梳理目前高端人才回流存在的问题。研究吸引全球高端创新型人才引进和回流的政策环境,提出文化科技高端人才集聚的相关建议。

   (六)完善文化与科技融合政策体系

  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北京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意见》,探索文化与科技融合路径,建立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制定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经济政策,在土地使用、税费减免、资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支持,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成立市文化科技创新工程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文广新局、文资办、科技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健全文化科技跨部门合作发展新机制,形成有利于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工作体系。

  (七)推出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新举措

  1、创新文化与科技融合监管方式。深入研究科技发展趋势和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规律,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例如,当前基于互联网的直播、网红等,泛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如何因势利导、促使其科学发展,需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结规律、创新监管。

  2、抢占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产业制高点。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涉及面广、新业态多,应在战略布局上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推动文化领域共性技术、文化产品生产服务技术、文化传播信息技术、文化产品交易市场等实现突破,抢占文化产业制高点。

  课题指导:李申虹、安庭;课题组组长:付广军;副组长:张京成;
  成员:冯金明、陆昕、聂军生、陶为、王学礼、王欢、魏平、严珉瓅、杨欣、张也;
  执笔人:付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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