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办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晋国税流发[1999]55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办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晋国税流发[1999]55号
全文有效
有关地、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4]155号文件规定。经省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厅联合审批,下列企业符合民政福利企业条 件,省民政厅业已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现同意该新办福利企业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此前企业应缴纳的税款要按规定征收入库。
附件:新办福利企业名单
山西省蒲县和中有限责任公司 14-101-8953
山西省蒲县鑫兴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4-101-8952
侯马市新光选矿厂14-101-8951
河津市车庄洗煤厂14-101-9766
山西省临猗丰喜复达电材厂14-101-9765
山西省临猪县云山水产化工厂 14-101-9764
晋铝实业总公司印刷厂14-101-9763
晋城市搏强化工有限公司 14-101-7980
晋城市泽龙贸易有限公司 14-101-7979
沁水县加丰镇四通福利选煤厂 14-101-7978
大同市民政福利公司 14-101-1995
太原市伸华化工有限公司 14-101-968
太原市好营养食品有限公司14-101-967
山西铭华不锈钢型材有限公司 14-101-966
山西享运汽车修配有限公司14-101-965
榆次市精诚冶炼厂14-101-49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