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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按照新的税收制度,给我区分配工商税收任务58亿元,其中:中央级收入任务33亿元,地方级收入任务25亿元。自治区税务局根据新税制的实施情况,并结合各地的实际,对分配我区的工商税收任务进行了计算分解,现将1994年的工商税收任务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各级税务部门要尽快组织落实,加强征管,堵塞税款流失,避免税收滑坡,确保全年工商税收任务的完成。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全国、全区税务局长会议精神,积极将自治区下达的工商税收任务尽快层层落实,分解到人,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区局计会处。
二、认真抓好税款的组织入库,按照新税制的规定,把应收的税款及时足额组织入库。既要抓好重点税源的征管工作,也要抓好零散收入的征管工作。
三、加强税收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分析,做到按旬掌握收入进度。按月分析收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发现组织收入进度,按月分析收入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发现组织收入中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保证组织收入工作的顺利实现。
四、搞好经济税源的调查研究。1994年是实施新税制的第一年,经济、税收会发生新的变化,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搞好经济税源的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分析,协助基层解决新税制出台后的发生的问题。
总之,1994年税务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地要合理组织力量,统筹安排,既要做好新税制的贯彻实施,也要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保证税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附件:1994年工商税收任务分配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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