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71号《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税务检查证式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应严格按《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好这次核发税务检查证的各项工作。
二、按照填表说明分旗县、如实、准确、完整填制“税务检查证核发表”,由盟市局汇总上报。 凡需办理税务检查证人员应准备1寸黑白免冠正面近照四张,其中三张用于“税务检查证核发表”,一张办证时使用(像片背面要标明姓名)。
三、从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开始办理税务检查证核发手续。 |
|